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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要)1993-12-31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份,本报告内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九三年 93比92增% 九二年 九一年
 营业收入      26,116     32.43 19,721 16,703
 利润总额       3,241     46.19  2,217  2,458
 税后利润       2,755     60.45  1,717  1,691
 资产总额      41,866     70.33 24,580 17,580
 股东权益      22,003    120.74  9,968  6,691
 每股净资产    2.09元                        
 每股收益(1)   0.26元                        
 每股收益(2)   0.36元                        
 每股红利      0.20元                        
 股东权益比率%  52.56     29.62  40.55  38.06
 净资产收益率%  17.70    -16.50  20.60  25.00
注:每股收益(1)是按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2)是按加权平均股本计算。
二、年度分配情况
    董事会建议1993年度盈利在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5%的公益金后,剩余部分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另行公布。
三、全年业绩概要
    农药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但由于八十年代末,各地盲目上马中小农药企业,全国多达1,200家农药企业,造成竞争激烈,农药市场连续三年出现疲软。但本公司通过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努力开展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紧紧抓住国内外两个市场,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农药的产销量逆势而上,从90年行业中的第六位,上升为92年的第一位。93年全国农药总产量212,579.6吨,本公司产量为8,767.9吨,保持并巩固了在行业中第一的地位。受到化工部主要领导同志的表扬和赞许,并把本公司作为全国精细化工、农药化工和出口基地来规划和建设。
公司业务回顾
    1993年,本公司顺利地完成了股份制改组,实现了从国有企业到上市公司的机制转变。同时,在生产经营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工业生产
    1993年,本公司生产农药(折标准量)8,767.9吨,比92年增长16.5%;销售农药(实物量)近二万吨,比92年增长21.2%,年产销率为106%;生产烧碱25,091吨,比92年增长2.37%;全年医药产品销售额487万元;比92年增长22%。农药销售覆盖全国18个省市,在湖北、广西、广东、四川等省区占有一定份额的稳定市场。
    项目进展
    1、沙盐三井如期竣工,93年采卤88,000立方米,降低原盐成本176万元;
    2、年产50吨哒螨灵装置如期竣工,通过一年的市场开发和推广,已实现销售329.6万元,实现利润68万元;
    3、年产5000吨固碱装置按期投产,使93年固碱产量达到2,710吨,比92年增长74.38%,拓展了烧碱的市场覆盖面。
    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
    93年,本公司为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的需求,以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档次为目的,先后完成了95%乙酰甲胺磷、95%敌敌畏、95%敌百虫等项目的攻关,并开发工草甘磷、烯唑醇。可溶性敌百虫粉剂等新产品,94年将逐步投放市场,可望进一步拓展市场,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利润完成情况
    截至1993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26,116万元人民币,比92年增长32.43%,税前利润3,241万元,比92年增长46.19%;税后利润2,755万元,比92年增长60.45%;完成《上市公告书》中公告的利润计划的108.2%。利润超额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外投资利润比原计划增加。
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说明
    1993年11月,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820万元,拟主要用于烧碱扩改、盐矿开发、呋喃酚、毒死蜱装置的新建。以上项目均按计划组织实施,其中,烧碱扩改、盐井开发已付诸实施,完成投资1,979.78万元,部分设施已开始发挥效益;呋喃酚、毒死蜱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评估、设计审批、环境评估等前期工作,已投入212.8万元用于购置部分设备及土建工程;3000万元用于短期投资,94年五月份到期可收回;余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权持有者   持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国有股              5,966.34    56.86%
 个人股              4,527.05    43.14%
 其中:内部职工股     1,527.05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1993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1%以上的股东名单如下:
    1、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5746.79万股,占54.77%;
    2、江陵国有资产管理局   219.55万股,占2.09%。
五、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及持股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与《上市公告书》刊登的情况相同,没有变化。
六、重大事项
    1、1992年8月,原企业与马来西亚南友有限公司,上海化工进出口公司签订中马农化有限公司合同,三方投资150万马币,成立合资经营公司中马家化有限公司,原企业以技术入股,折合30万马币,占该合资公司20%权益,1993年合同继续履行,进展顺利。
    2、1993年12月,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最大股东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沙国资「1993」49号”文件同意将所持本公司股权5,966.34万股中的219.5482万股按每股3.10元的价格转让给江陵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江陵县国资局以“江国资「1993」46号”文件同意以所持江陵县农药厂净资产680.5994万元换取本公司股权。溢价部分461.513万元转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3、1993年12月6日,公司与汕头市塑化厂、美国世界贸易发展公司签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汕头市彼粤塑胶有限公司》合同,总投资350万美元,汕头市塑化厂、沙隆达公司各占30%股权,美国世界贸易发展公司占40%股权,年生产能力:琼脂300吨,塑料10,000吨,预计94年8月份投产。
    4、本年度内无重大诉讼事项。
七、关联企业

          公司名称          拥有股权 经营范围 注册地
 江陵农药厂                     100% 农药     江陵县
 江汉制药厂                     100% 医药     沙市市
 沙市达利实业公司                53% 包装材料 沙市市
 农药四分厂                      50% 农药     沙市市
 深圳中隆达食品工贸有限公司      50% 食品     深圳市
 汕头彼粤塑胶有限公司            30% 琼脂     汕头市
八、业务展望
「1」、新的年度业务规划
    1、生产农药产品9,800吨,烧碱产品27,000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00万元;
    2、全力搞好项目建设,94年7月份完成年产1,000吨呋喃酚装置的投产,8月底完成年产1,000吨毒死蜱工程安装、投产;
    3、积极组织新品种、新剂型的开发,94年争取有5个以上的新品种、剂型投入市场;
    4、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完成创汇收入1,000万美元;
    5、努力开拓全方位的经营,以公司为核心,组建企业集团。搞好对外的长、短期投资,为公司多创效益;
    6、运用股份制的机制,加强社会主义的文明建设,按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企业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推动企业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2」、1994年度溢利预测
    根据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溢利预测,如无不可预见因素,1994年预计可实现利润总额为5,024万元,接15%所得税计,税后利润为4,270.4万元。
九、有关本公司的参考信息
    1、本公司中文名称: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英文名称:HUBEI SANONDA CO,LTD
    2、公司总部所在地:湖北沙市市北京东路1号
    电话:(0716)214802
    传真:(0716)215265
    邮政编码:434001
    3、本公司首次登记注册日期及地点:
    一九九二年九月三十日 , 湖北沙市
    4、报告期内变更注册日期地点: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 湖北沙市
    增加注册资本30,000,000元
    5、工商登记号码:沙企发17897096-0
    6、税务登记号码:国税鄂字420400520100064号
    7、股票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公司在上市交易场所的编号  0553
    9、公司股票主承销: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10、会计师事务所: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3层
    11、法律顾问:中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建国门大街十九号
    12、公司股证事务代表:李秀权  张建国
    地址:湖北省沙市市北京东路1号
    电话:(0716)214802转2197
十、财务报告摘要
经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摘要如下: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接受贵公司委托,对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利润表及财务状况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在检查验证中,我们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试行)》的规定,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实施了对会计凭证、帐簿的核查并检查了内部管理制度遵守情况和数据记录真实情况等必要的查帐验证程序。
    我们认为,载于本报告后附的有关会计报表,系按注释中主要会计政策及编报基准编制。贵公司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在相关期间贵公司所采用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在上述相关期间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一九九三年度的资金变动情况。

               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程  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茂茎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八

重要财务附注摘要
    1、主要会计政策
    本报告书所述的财务资料是我公司根据下述重要会计政策编制的,该等会计政策系根据《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制定并符合会计核算一般公认原则。
    ①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自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②投资与合并报表的评价基础和方法
    本公司对附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合并,合并会计报表时已减除沙隆达公司下属公司相互之间交易之结余。
    ③存货
    存货中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等按实际成本计价,每月按加权平均调整实际成本,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清点中发现的积压物资按50%的帐面价值对原值进行了调整。器材按计划成本管理、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摊销。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
    ④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指场地使用权,经批准长期使用,未进行摊销。
    递延资产按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⑤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为了我公司进行社会募集改造,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是按照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进行过调帐。调帐前后对照表见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汇总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照沙市市财政局的批准,有关折旧率(使用年限)分别列示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   25年
    专用设备        9年
    通用设备       19年

    ⑥货币换算
    我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外币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折算。
    ⑦销售实现  销售收入是以商品、产品已经发出并取得货款或者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为实现标志。
    ⑧利润分配
    我公司一九九二年的税后利润按26%提取职工奖励基金,按16%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按58%提取生产发展基金,并按留利的15%提取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0%提取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税后利润尚未分配,需待公司董事会提出分配方案再由股东大会决定后分配。
    2、税项
    我公司应纳项和适用税率列示如下:
    ①企业所得税
    一九九二年全年承包按500万元上交所得税。一九九三年经沙市市人民政府沙政发「1993」37号文批准,按15%计征所得税,免交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外调节基金。
    ②产品税
    1、本公司农药的主要产品,国家给予政策上照顾,免征产品税。此类产品包括:1605系列、甲胺磷系列、敌敌畏系列、磷酸等。
    2、部分农药产品按照3%税率交纳产品税。该类产品包括:水胺硫磷、粉锈宁等。
    3、部分化工产品按10%税率计缴产品税。该类产品包括:液氯、盐酸。
    4、部分化工产品按12%税率计缴产品税。该类产品包括:液碱、固碱。
    ③营业税
    我公司销售原材料及提供劳务收入按10%税率缴营业税。
    ④城市维护建设税
    我公司按产品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⑤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经沙市市财政局财字「93」52号文件批准,准予我公司从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免征。
    ⑥其他税项
    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具体规定计缴。
溢利预测表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溢利预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1994年
    一、主要业务收入             28,475.00
    减:营业成本                  20,300.00
       销售费用                     180.00
       管理费用                   1,600.00
       财务费用                     550.00
       营业税金                     921.00
    二、主营业务利润              4,924.00
    加:其他业务利润                 100.00
    三、利润总额                  5,024.00
    减:所得税(按15%计提)            753.60
    税后利润                      4,270.40

    注:沙市市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市财政收入是核定基数向上承包。沙市市在完成上交承包指标的前提下,市政府以沙政发「1993」37号文件批准,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15%的所得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