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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向钱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2-12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0-021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2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二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管大源董事长

                                 1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7 人,代表股份 1,692,797,351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 61.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
表股份 1,637,523,994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9.48%;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5,273,357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2.0076%。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6 人,代表股份
137,027,964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93.3959%;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6.6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2
决权股份比例的 6.6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
回避)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0.018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3
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0.018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0.018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4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0.018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0.018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6、限售期



                               5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0.018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8,166,5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5331%;反对 8,835,5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4480%;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166,5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5331%;反对 8,835,5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4480%;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0.0188%。。



                               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8、滚存利润的安排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0.018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9、上市地点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7
决权股份比例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0.018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23,68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5853%;弃权 25,8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0.018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股东
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6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6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8,166,5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5331%;反对 8,861,4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46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166,5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5331%;反对 8,861,4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46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9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6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6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要约收购义务人免于以要
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6,853,29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2.5747%;反对 10,174,67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 7.42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6,853,290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2.5747%;反对 10,174,67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
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7.42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



                               10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6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6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83,935,94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4765%;反对 8,861,4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 0.52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166,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3.5331%;8,861,406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6.46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83,747,84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4654%;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 0.53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6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6.6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具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3.3959%;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的 6.6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83,747,84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4654%;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 0.53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3.3959%;反对 9,049,506 股,占出席会

                                 12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60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92,749,13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9972%;反对 48,22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6,979,74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48%;反对 48,22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案》(采取累积
投票制)
    1、选举管大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91,853,47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94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6,084,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1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选举倪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91,853,47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94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6,084,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112%。

                                1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选举姜新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91,853,47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94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6,084,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1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选举许小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91,853,47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94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6,084,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1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选举沈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91,853,47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94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6,084,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1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选举魏均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91,853,47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94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6,084,0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1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
    (十四)《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案》(采取累积投
票制)
    1、选举傅立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92,499,46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98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6,730,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82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选举邬崇国先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92,499,46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98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6,730,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82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选举潘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92,557,17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9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6,787,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24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选举傅志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91,694,66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9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5,925,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1953%。

                               1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选举高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92,756,00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99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6,986,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9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选举王国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691,694,66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 99.9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5,925,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195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玮雯律师、卜平律师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鲁玮雯律师、卜平律师认
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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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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