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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向钱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0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0-037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
财政部相关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要求,公
司需对原执行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准则规定的起始日
及具体要求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
[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
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本公
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要求,对原有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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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
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 号)规定执行。
    2、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
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变
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仅对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
所有者权益,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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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
分拆为“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
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分拆为“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专项储备”项目;
    (4)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5)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
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
标准;
    (3)收入计量标准发生改变,新收入准则需先识别合同所包含
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按照分摊至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在履约时
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
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
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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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上
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及未来的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
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
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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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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