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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向钱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23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0-057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6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万兴恒服务有
限公司二楼多功能厅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管大源董事长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1-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8 人,代表股份1,645,980,379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59.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
代表股份1,637,523,994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 8,456,385 股,占公司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0.3072%。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27人,代表股份
90,210,992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76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公证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263,61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98.9498%;反对906,4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1.0048%;弃权40,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263,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498%;反对906,48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48%;弃权40,9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5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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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269,91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98.9568%;反对900,1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9979%;弃权40,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269,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568%;反对900,18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9979%;弃权40,9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5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9,263,61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 98.9498 %;反对 906,48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 1.0048%;弃权 40,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263,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9498%;反对 906,48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48%;弃权 40,9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5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45,032,99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3-
比例的99.9424%;反对906,4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551% ;弃权40,900 股,占出 席会 议 具有 表决 权 股份 比 例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263,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498%;反对906,48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48%;弃权40,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5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263,61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 98.9498 %;反对906,4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1.0048%;弃权40,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263,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498%;反对906,48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48%;弃权40,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5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玮雯律师、卜平律师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鲁玮雯律师、卜平律师认
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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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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