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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向钱潮:关于与万向财务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3-26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1-007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度,公司拟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万向财务”)

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万向财务将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

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2、万向财务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万向财务构

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了《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管大源、倪频、许小建、沈志军、魏均勇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万向财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

功能是为集团内成员企业提供金融等方面的服务,万向财务与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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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为万向集团成员企业。本公司是万向财务的第二大股东(占股比

17.83%),同时作为万向集团公司主要骨干成员企业之一,为充分利
用万向财务具有的金融资源优势,降低公司财务运行成本,保证资金

融资和使用,提高企业效益,以及为了保证公司便于对下属子公司的

资金统一调度及监管,提高资金集中使用的效率,因此公司与万向财

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以利用其具有的金融资源平台。

    5、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万向财务

存款的风险,公司已经制订了《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

急处置预案》,以维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款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

流动性、盈利性。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万向财务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万向集团公司、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万向德农股

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金12亿人民币。其中万向集团公

司持有该公司66.08%的股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7.83%的股权。

    2、万向财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903006P;金融许

可证编码:L0045H233010001;公司法定代表人:傅志芳;经营范围: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业务。

    3、万向财务 2020 年度财务数据: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万向

财务总资产为 1,791,009.45 万元,净资产 255,541.71 万元。2020

年度万向财务实现营业收入 47,199.24 万元,净利润 30,497.5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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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情况

    1、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开设帐户,万向财务提供
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

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2、2021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帐户的日各类存款

余额最高不超过60亿元(包括汇票保证金)。

    3、2021 年,万向财务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 60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其中信用综合授信额度为 56.15 亿元,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

额度为 3.85 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

的收费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服务内容:根据本公司需求,万向财务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

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的服务。

    2、合同金额:(1)2021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帐

户的日各类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60亿元(包括汇票保证金)。(2)2021

年,万向财务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定价原则:金融服务的定价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执行,在此

范围内双方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

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他主要条款必须对协议各

方都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本协议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4、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至2021年

12月31日止,在协议生效前,即2021年1月1日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前

一日止,有关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适应本框架协议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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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风险控制:万向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

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在发生可能对本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
隐患事项时,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确保公司在万向财务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对万向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并认为:万向财务管理层编制的《风险评

估说明》,如实反映了万向财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

务和风险状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并为了充分利用公司控股股东资

源,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和畅通

的融资渠道。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的业务,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在中国银监会核准业务范围内对公司提供

相关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合理,定价原则公允,有利

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

性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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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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