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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向钱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000559   证券简称:万向钱潮   公告编号:2021-025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万兴恒服务有
限公司二楼多功能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529号)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管大源董事长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1-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4人,代表股份 2,242,307,779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7.8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
人、代表股份 2,172,988,615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
65.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 69,319,164 股,占
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982%。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53人,代表股份
  135,906,502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公证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如下: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40,463,0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177%;反对1,635,17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0.0729%;弃权209,58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061,75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426%;反对1,635,17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032%;弃权209,5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54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
    2、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240,463,0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177%;反对1,635,17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0.0729%;弃权209,58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061,75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426%;反对1,635,17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032%;弃权209,5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4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40,463,0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177%;反对1,635,17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0.0729%;弃权209,58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061,75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426%;反对1,635,17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032%;弃权209,5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4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40,463,0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177%;反对1,635,17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0.0729%;弃权209,58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061,751 股,占出席会议

                               -3-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426%;反对1,635,17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032%;弃权209,5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4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1,572,58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9.9672%;反对735,199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的0.03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5,171,30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590%;反对735,19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4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134,258,03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8.7871%;反对1,643,17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1.2090%;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258,03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7871%;反对1,643,17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090%;弃权5,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

                               -4-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
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129,341,91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5.1698%;反对6,559,289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4.8263%;弃权5,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9,341,91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1698%;反对6,559,289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8263%;弃权5,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0,405,6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152%;反对1,687,27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0.0752%;弃权214,88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004,35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004%;反对1,687,27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415%;弃权214,8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81%。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5-
    表决情况:同意2,240,783,30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320%;反对1,519,17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0.0678%;弃权5,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382,03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8783%;反对1,519,17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178%;弃权5,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为部分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0,783,30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320%;反对1,519,17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0.0678%;弃权5,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382,03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8783%;反对1,519,17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178%;弃权5,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为部分下属子公司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134,382,03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8.8783%;反对1,519,17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6-
的1.1178%;弃权5,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382,03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8783%;反对1,519,17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178%;弃权5,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选举杨正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40,476,84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183%;反对1,825,636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0.0814%;弃权5,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075,56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528%;反对1,825,636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433%;弃权5,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关于对参股公司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股东回
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128,772,92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4.7511%;反对7,128,28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5.2450%;弃权5,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7-
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8,772,92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7511%;反对7,128,28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450%;弃权5,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关于与万向集团公司签订《资金拆借框架性协议》的议案(关
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134,258,03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8.7871%;反对1,643,17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1.2090%;弃权5,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258,03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7871%;反对1,643,17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090%;弃权5,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乐诗律师、莫思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杨乐诗律师、莫
思涛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
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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