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我们现就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积极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和投资模式,通过实业与金融相结合来更好 地促进实业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业 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 司通过切实有效执行已有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 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傅立群、邬崇国、潘斌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