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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向钱潮:关于投资参股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000559    证券简称:万向钱潮     公告编号:2022-005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参股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以下称“万向一二三”),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3 日,注册资本 286,000 万元。本次投资前,万向集团公司

(以下称“万向集团”)出资 235,321.49 万股,占比 80.26%;工银

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31,000.00 万股,占比 10.57%;国开发

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 9,821.27 万股,占比 3.35%;工银金融资产投

资有限公司出资 8,000.00 万股,占比 2.73%;青岛盈科价值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4,800.00 万股,占比 1.64%;淄博盈

科吉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2,400.00 万股,占比

0.82%;普星聚能股份公司出资 1,857.24 万股,占比 0.63%。为响应

党中央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号召,加快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称“公司”)战略转型,积极推进公司投资清洁能源科技公司的战

略,抢抓清洁能源产业广阔发展空间,以协同发展,公司拟投资能源

科技的核心和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电池企业。本次投资拟以公

司自有资金受让认购万向集团持有的万向一二三的人民币 32,000 万

元注册资本的出资权(对应人民币 40 亿元)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其

中 32,000.00 万元进入注册资本,368,000.00 万元进入资本公积。

                              1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万向一二三 10.91%的股权。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管大源、倪频、许小建、沈志军、魏均勇回避了表

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对该议

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

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万向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万向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1934W

    法定代表人:鲁伟鼎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0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承包境外机电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

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从事电力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

民共和国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32 年 9 月 23 日)。实业投

资;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销售;锂离子动力电池、旅游休闲电动车

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商用车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及技术服务,电动车辆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电池、太阳能产品的


                               2
研发;电动车辆、汽车及零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

服务;国内贸易(含商用车、电池、太阳能产品的销售,法律法规限

制和禁止的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资产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万向集团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万向集团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7307779U
    法定代表人:陈军
    注册资本:286,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3 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 855 号
    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及由动力电池组装的锂离子电池系统的
设计、服务及技术升级;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制造;本公司生产产品的
销售。
    (二)标的公司财务情况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指标(经审计后):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07,068.60          818,172.90             776,239.89

  负债总额             396,805.04          351,599.07             390,895.45



                                    3
 所有者权益             610,263.56           466,573.83        385,344.45

    项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88,989.89           146,442.85         94,776.01

  营业利润              -72,791.96          -127,358.58       -180,735.25

   净利润               -76,169.21          -127,598.77       -181,195.28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向一二三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直接控制,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万向一二

三是公司的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的评估情况及定价依据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
〔2022〕83 号),以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采用市场
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万向一二三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为 36,083,000,000 元,与账面价值 10,686,315,828.75 元相比评估
增值 25,396,684,171.25 元,增值率为 237.66%。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投前估值与其他非关联

的同期投资者一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

    万向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万向一二三 32,000 万股股份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公司愿意受让认购该等股份,并按照每股

12.5 元的价格履行人民币 40 亿元实缴出资义务。本次投资的总价款

为人民币 40 亿元(其中,32,000.00 万元进入注册资本,368,000.00

万元进入资本公积)。

    (二)交割前提条件和交割及登记

                                     4
     1、股份转让支付方式
     公司应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约定的
金额,将相应转让对价(1 元)汇入万向集团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
     万向集团公司指定如下银行账户作为接受本次转让对价的收款
账户:
     户名:万向集团公司
     账号: 1202090119900103577
     开户行: 工商银行杭州萧山分行
     2、实缴出资
     公司同意在投资协议签订后,按照万向一二三章程约定实缴出资

人民币 40 亿元(其中,32,000.00 万元进入注册资本,368,000.00

万元进入资本公积),将出资汇入万向一二三指定的银行账户。
     万向一二三指定如下银行账户作为接受本次投资的收款账户:

     户名: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账号: 120209010990055961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萧山分行

     (三)投资参股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投资参股前,标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股)   出资比例
              万向集团公司                     235,321.49     80.26%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000.00      10.57%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9,821.27      3.35%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      2.73%

 青岛盈科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00.00      1.64%

 淄博盈科吉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0.00      0.82%

            普星聚能股份公司                    1,857.24      0.63%



                                      5
                  合计                         293,200.00    100.00%

     本次投资参股后,标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股)   出资比例

              万向集团公司                     203,321.49     69.35%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0      10.91%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000.00      10.57%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9,821.27      3.35%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      2.73%

 青岛盈科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00.00      1.64%

 淄博盈科吉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0.00      0.82%

            普星聚能股份公司                    1,857.24      0.63%

                  合计                         293,200.00    100.00%


    注: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承诺和保证
     承诺和保证:万向集团公司保证目前拟转让的该等股份出资权至
今不存在任何质押、争议或其他第三者权益或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
何权利瑕疵。万向集团公司拥有签署本协议以及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
各项权利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必需的权利、权力和权限。
     公司保证拥有签署本协议以及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权利和
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必需的权利、权力和权限。本次投资及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为万向一二三的真实股东,不存在通过代持、
信托、协议安排或其他任何方式代替其他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万向一二
三股权的情形;公司参与万向一二三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违约责任

     若违约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责任、承诺、声明或保证,


                                      6
均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引致的对非违约

方所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诉讼/仲裁、司法程序费用。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该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为响应党中央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号召,加快公司战略转型,积

极推进公司投资清洁能源汽车科技公司的战略,抢抓清洁能源产业广

阔发展空间,以协同发展。

    (二)交易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预期

将会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且与万向钱潮存在产业协同性,有助于公

司的发展投资战略。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投资参股万向一二三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公司拟投资 40 亿元(其中 32,000.00 万元进入注册资本,
368,000.00 万元进入资本公积)获得万向一二三 32,000 万股,投后
持股比例 10.91%。此次投资价格参考了青岛盈科、淄博盈科关于万
向一二三之增资协议中的内容(以投前估值 357.5 亿元,每股价格
12.5 元)。
    本次投资参股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各合作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公平、公正,且有利于加快

                                7
公司战略转型,协同发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投资参股万向一二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

关联交易事项经依法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本次

交易是各合作方经友好协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

的原则。且有利于加快公司战略转型,协同发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输

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之投资协议;

    3、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审计报告;

    4、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涉及的万向一二三股份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5、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8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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