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自我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 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 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 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2 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