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9 证券简称:万向钱潮 公告编号:2023-034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4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万兴恒服务有 限公司二楼多功能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529号)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平一董事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1-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2,245,932,285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67.98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 人、代表股份2,171,572,930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5.72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74,359,355股,占公 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507%。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20人,代表股份 132,497,659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105%。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公证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如下: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45,369,70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50%;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20%;弃权292,2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1,935,07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754%;反对270,3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040%;弃权292,28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0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 2、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245,369,70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50%;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20%;弃权292,2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935,07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754%;反对 270,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040%;弃权 292,2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20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245,369,70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50%;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20%;弃权292,2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935,07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754%;反对 270,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040%;弃权 292,2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20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245,394,70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 99.9761%;反对 270,3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 0.0120%;弃权 267,28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19%。 -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1,960,07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943%;反对 270,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040%;弃权 267,2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01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5,629,2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65%;反对303,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94,65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713%;反对303,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132,202,35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9.7771%;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2040%;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202,35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771%;反对270,3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040%;弃权25,0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89%。 -4-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 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123,245,10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3.0168%;反对9,227,55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6.9643%;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245,10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3.0168%;反对 9,227,5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9643%;弃权 25,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8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5,377,60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53%;反对262,4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17%;弃权292,2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1,942,97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814%;反对262,4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80%;弃权292,28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0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5- 表决情况:同意2,245,541,348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26%;反对390,93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74%;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06,722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049%;反对390,93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951%;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为部分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5,601,348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53%;反对305,93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36%;弃权25,0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66,722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02%;反对305,93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09%;弃权25,001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8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为部分下属子公司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132,166,7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9.7502%;反对305,93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2309%;弃权25,0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89%。 -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66,722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02%;反对305,93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09%;弃权25,001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8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45,661,9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80%;反对270,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227,35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960%;反对270,3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关于与万向集团公司签订《资金拆借框架性协议》的议案(关 联股东回避) 因万向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同意132,106,7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99.7049%;反对390,93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2951%;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06,722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049%;反对390,93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951%;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8,170,77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2092%;反对17,736,51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 例的0.7897%;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736,144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6.5948%;反对17,736,515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3863%;弃权25,0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8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5、关于制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5,636,9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69%;反对295,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202,35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771%;反对295,3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6、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5,636,9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69%;反对295,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1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202,35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771%;反对295,300股,占出席 -8-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45,627,8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864%;反对219,4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0098%;弃权85,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193,25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703%;反对219,4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56%;弃权85,0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4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涵律师、孙佳玮律师 3、结论性意见: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陈涵律师、孙佳玮律师 认为,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9-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