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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要)1993-12-31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本报告内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项目          1993年    1992年  93年比92年增长率(%)   1991年 
 营业收入(万元)     47,154.75 31,540.72               49.50 20,980.06
 利润总额(万元)      3,330.85  1,278.96              160.43  1,080.64
 税后利润(万元)      2,831.23    762.86              271.13    631.60
 资产总额(万元)     40,067.75 12,951.81              209.36  4,817.35
 股东权益(万元)     23,790.77  9,049.71              162.89  1,656.38
 每股净资产(元)          1.98      1.01               96.04          
 每股收益                                                            
 按全面摊薄(元)          0.24                                        
 除加权平均计算(元)      0.31                                        
 每股红利(元)            0.18      0.04                              
 股东权益比例          59.38%    69.87%              -15.01          
 净资产收益率          17.24%    14.25%               20.98          
二、年度分配情况
  九三年可分配利润为3,330.85万元,上缴所得税499.62万元,税后利润2,831.23万元。税后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83.12万元和10%公益金283.12万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264.98万元。经过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五日董事会决议:九三年分红派息采用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进行,所有股份同股同利;每股按0.18元计发,剩余部分104.98万元计入未分配股利。此方案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报有关部门复审同意后实施。
三、业务回顾
1、经营成果情况回顾
  1993年是公司取得重大发展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公司经省市政府批准及国家证监会复审同意转为社会募集公司。通过公司全体同仁的努力,面对激烈的竞争,公司强化内部管理,采取灵活多变的经营策略,开拓新市场,积极扩大经营销售,使公司取得了销售收入增长水平高于全市平均销售增长水平(41.69%)8.31个百分点、销售收入占全市商品零售总额(893.033万元)的5.3%的好成线(摘自市财委《财贸通讯》)。93年营业额达47,154万,比去年31,540万增长50%;目前仍居全省零售商店之前,实现税后利润2,831.23万元,比92年的762.86多万增长271%。每股税后利润0.24元。营业面积增加三千平方米,达到了12,000平方米。净资产由9,049.7万增至23,790万,增长率163%。93年的利润总额3,330.85万元中,商贸2,812.91万元;房地产517.94万元。
2、实际经营成果与盈利预测对比
  1993年完成销售47,154.75万元,比预测数增加2.51%;实现利润3,330.85万元,比预测数增加4.09%。
3、募集股金运用情况
  定向募集的9,000万元总股本中,除发起人折股投入的实物资产3,226.19万元外,共募得资金5,773.81万元,按招股说明书公布的资金投向主要用于:
  (1)昆明世界广场商业大厦的拆迁准备工作,93年全年投入4,900万元。
  (2)原有营业场地地装修及扩建工程,93年投入700余万元。
  (3)瑞丽新世纪宾馆的土建工程,93年投入140万元。
  (4)房地产公司的经营开发,93年投入500万元。
  以上各项目的建设进展基本符合计划进度,已投入营业的项目,其收益与预测基本相符。
  93年12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股,扣出费用后共募得资金11,400万元。这笔资金于12月25日到位,故93年度未投入经营。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日期:1993年12月31日)
1、股本结构

    分类               股本数(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                12,000.00             100.00
  国有法人股             3,226.19              26.88
  社会法人股             3,973.81              33.12
  社会公众股             4,800.00              40.00
  (其中:内部职工股       1,800.00              15.00)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云南省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1993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投数(万股) 占总股份比例(%)
 昆明百货大楼                        3226.19           26.88
 昆明市县乡企业开发公司              1111.18            9.26
 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700            5.83
 昆明三联百货经营部                   522.63            4.36
 昆明继达工贸公司                        400            3.33
 昆明卷烟厂                              300             2.5
 深圳鸿基运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50            2.08
 昆明商边贸有限责任总公司                200            1.67
 珠海英君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200            1.67
 云南民航经营开发公司                     80            0.67
五、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及持股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无变更,持股情况无变动。

 吴新元 董事长                                   7800股
 龚存义 副董事长、总经理                         7800股
 董家荣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7800股
 杨惠秋 董事                                     7800股
 雷晓明 董事、总经济师                              0股
 陈传柏 董事                                        0股
 杨树森 董事                                     7800股
 刘家福 董事、房地产公司总经理                   7800股
 汪晓红 董事、康大旅行社总经理、计算机公司董事长 7800股
 何统   监事会主席                                  0股
 陈明珠 监事、工会副主席                         7800股
 赵艳芳 监事、储运公司副经理                     7800股
 王坤杰 监事                                     7800股
 赵汝梅 监事                                     7800股
 李少清 总会计师                                 7800股
六、重要事项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原为总经理龚存义,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于1993年12月30日经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吴新元,并已在《上市公告书》中载明。
2、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珠宝经营有限公司及昆明友谊商店,原为独立法人,为便于统一管理,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已于1993年12月31日在昆明市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改为非法人的经营单位。
3、年度内未发生涉及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4、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证事务授权代表由原汪稚晔、匡平先生改为雷晓明、汪稚晔先生。
七、关联企业
公司以长期投资的方式直接持有所有者权益20%以上的法人单位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名称                             住所地                                       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实投资本  
 昆明百货大楼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昆明市永昌小区华昌路云兴路口     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仓储服务                           10,000,000.00  100.00% 10,000,000.00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昆明市吴井路195号                批发、零售、代购代销、边境贸易、报务                        5,000,000.00  100.00%  2,500,000.00
 华侨友谊公司                       昆明市正义路122号                零售、批发                                                  1,940,000.00  100.00%    600,000.00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珠宝经营有限公司 昆明市东风西路99号昆明百货大楼内 工艺美术珠宝玉石制品、黄金首饰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加工服务  5,000,000.00  100.00%  1,000,000.00
 瑞丽新世纪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瑞丽市边城街                     宾馆服务业、旅游、小额边境贸易                              2,000,000.00   70.00%  1,400,000.00
 昆明百大城市信用合作社             昆明市吴井路195号附1号           金融业务                                                      880,000.00   22.00%    200,000.00
八、业务展望
1、1994年业务发展规划
  (1)努力扩大经营规模,使公司营业额继续保持15%以上的增长率,年销售达到5亿元以上(按新税制的销售口径,此销售已扣除增值税额),利润增长50%,达到5,000万。
  (2)继续投资建设“世界广场商业大厦”工程。该项目94年3月份已开始拆迁,预计94年9月底开挖基础,95年5月完成基础工程。
  (3)抓紧瑞丽新世纪宾馆的工程建设,力争在1995年初投入运营。
  (4)94年在搞好以上投资项目的同时,拟投资53.76万元,合资兴建昆都商场(占注册资本32%)。该商城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营业面积1.68万平方米,预计94年8月完工。将成为昆明又一集商业、服务、饮食、娱乐、办公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商场。
  (5)有色金属是云南的优势之一,云南东川的铜矿开采和冶炼有悠久的历史。94年公司拟与东川市冶金工业总公司等联合投资组建大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电解铜等,预计94年投资回报可达15%,以后逐年递增。
  (6)昆明卷烟厂是本公司的大股东之一。94年公司拟发挥此优势,配合该厂建立“云烟”的全国分销点,并争取在此基础上在全国省会城市陆续建立云南的优质产品经销网点。
  (7)承接建华电子工业城(8000-10000平方米)的经营管理。
  (8)力争在东南亚各国开设几个经营点。
  (9)争取国家批准为自营进出口试点企业。
  (10)计划在全省各地开展商业零售连锁店的试点工作。
  (11)计划在昆明市及云南省部分地区进行商品直销试点工作。
  (12)计划在旅游度假业方面进行投资。
  (13)计划年内成立财务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14)计划成立证券部,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2、年度溢利预测
  根据1994年1月8日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公司1994年盈利预测审阅函,如无不可预测因素出现,本公司预测1994年实现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税后利润为3,350万元。溢利预测报告已在上市公告书中刊登过,故不重复登载。
九、其他事项
  1、公司名称: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新元
  3、公司总部地址:昆明市东风西咱99号
    邮政编码:650021
    电话:3610972 、 3135681
    传真:3610972
  4、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2年11月30日
    注册地:中国云南省昆明市
    公司工商登记号码:21657550 8 2/4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5301B520200017
  5、公司股票的主承销机构:云南省证券公司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场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编号:0560
  7、公司未上市股票的托管机构:云南省证券登记公司
  8、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云南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吴井路161号
  9、法律顾问名称: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宾馆一楼102、105房
  10、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雷晓明 、汪稚晔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西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3610972 、 3135681
  11、股东接待日: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星期二下午2:00至5:00
  12、公司资料索阅及股东接待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99号本公司股份事务办公室
  13、公司已选定《证券时报》为公司九四年度信息披露的报纸
十、附录
  《云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摘要
  附录一
审 计 报 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一九九三年度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进行了审查,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并按照《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报表规则(试行)》等公认的审计准则,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实施了对内部管理制度遵守情况和数据记录真实性的检查,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它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上述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本年度末的财务状况及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
  附件:1、《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2、《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度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度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报表附注

                                                  云南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宗俊
                                                地址:昆明吴井路161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 苍
                                              业务助理:经济师  林胜祥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录二: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一、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从公元199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投资与合并报表的评价基础和方法:
  (1)长期投资核算:
  A、对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25%以上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B、对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不足25%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2)会计报表的合并基础和方法是:
  当投资额超过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的50%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3、存货计价:
  A、商业批发及仓储部门的库存商品以实际进价作为核算计价方法,库存商品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方法计算;
  B、商业零售部门实行“实物负责制”,采用售价进行库存商品计价,进价与售价的差额通过“进销差价”科目核算;
  C、会计报表中的库存商品按胝扣“进销差介”后的库存商品实行进价成本反映;
  D、零售部门结转销售成本时,各商品销售部门按商品类别,以综合进销差率分摊进销差价。
  E、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按五五摊销法核算。
  4、无形及其他资产的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按四十年分月摊销;递延资产按使用期摊销。
  5、固定资产及折旧:新增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折旧,即根据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所附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以固定资产原值扣除5%的预计净残值后,按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6、货币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7、坏帐准备: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千分之三提取坏帐准备,计入管理费用。
  8、销售实现:
  A、以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已经收到或得到收取货款的证据为实现销售收入的标志。
  B、房地产公司转让、销售商品房,在土地和商品房已经移交,已将发票结算帐单提交买主时,作为销售实现;对商品房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办法的,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分次转入收入。
  9、本年度与上年度利润分配
  A、九三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按税后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B、九二年度下半年所得税税率为24%,按税后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附注二、约定资本支出
  本公司于九三年度与云南烟草集团兴云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菁公司和昆明同利发展公司签订《关于创立昆都商城有限公司的合同书》,将于九四年初投资537,600元,占昆都商城股权的32%。
  附注三:期后事项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昆明友谊商店和珠宝公司已于1993年12月31日由独立法人变更为非法人经营单位。九三年度合并报表上述公司仍按独立法人单位进行合并,1994年1月1日起将做为非法人经营单位列入公司报表内核算。
  本公司1993年12月25日为昆明继达工贸公司提供的1,000,000元货款担保,该公司已于1994年1月25日如期偿还,担保责任解除。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