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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爱我家: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暨增资入股上海亦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19-007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暨增资入股
              上海亦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我爱我
家”)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的议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系国有
大型中央企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移动电话通信
业务(包括语音、数据、多媒体等),IP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
    为依据客户需求变化,通过采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和新
手段推动我爱我家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实现用心服务,创新价值,加快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步伐,推进落实公司“打造城市综合服务提供商”的发展战略,我爱我
家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开展了多次广泛、深入的业务洽谈,并拟签署《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及长期合作。双方将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以双方业务的全面合作为目标,分项实施协议的各项内容,并在合作过程中积极
                                    1
扩大合作范围,通过共同探索房地产经纪市场服务模式,实现房地产经纪服务和
通信服务的跨界融合,在企业信息化通信服务、房产信息化服务等方面,助力激
发房地产经纪市场创新活力。
    上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属本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关于公司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9-008 号)。


    2.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入股上海亦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海亦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亦我”)是一家从事室内3D实
景建模和远程看房的专业化公司。其于2014年3月27日设立,其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12.037万元,其股东持股情况为:上海亦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亦房”)持有其83.0770%的股权,同策房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
策咨询”)持有其9.2307%的股权,上海瑞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瑞家”)持有其7.6923%的股权。上海亦我的核心业务项目为“123看房”,“123
看房”是全球首批通过机器视觉、机器学习实现极低成本3D建模的技术提供商,
通过将人工智能领域的前沿科技应用于房地产领域,实现在新房和二手房领域的
海量3D实景建模与远程看房。上海亦我经营业务包括VR看房业务,其VR看房技术
特点为拍摄迅速、成本低,更适合于二手房交易较多的公司使用;家居家装VR,
通过“123看房”的独家拍摄技术及3D建模技术,可以实现快速量房、精确量房,
并对接3D的虚拟装饰效果,帮助房地产行业从家装市场变现流量;智慧城市,通
过VR技术,实现消防远程监控可视化、智能家居控制可视化;以及虚拟商铺和整
体数据。
    鉴于上海亦我与本公司在资源与业务方面有较好的互补性,未来在VR看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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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战略契合点,有广阔的业务合作空间,本公司拟投资上海亦我。经相关各方
充分协商,同意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777.7778万元认购上海亦我新增注册
资本人民币1.3374万元,其中1.3374万元计入上海亦我注册资本,增资认购款的
溢价部分将计入上海亦我的资本公积金。上海亦我原股东均同意本次增资,并放
弃对增资部分出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亦我的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12.0370万元增至人民币13.3744万元。其股东持股情况变更为:上海亦房持有
其74.7697%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9.9997%的股权,同策咨询持有其8.3077%的股
权,上海瑞家持有其6.9229%的股权。
    本公司通过增资入股上海亦我,有利于加强公司在 VR 看房领域布局,促进
公司体系内的房源快速实现 VR 展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促进公司
战略目标的实现。此外,本次投资标的上海亦我的成长前景较好,通过此次投资
可分享其发展成果,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上海亦
我就上述增资事项签署《关于上海亦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鉴于本次增资前,上海亦我的股东之一上海瑞家(上海瑞家为 58 集团著名
互联网房产信息服务品牌“安居客”实际运营公司)与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五八有限公司(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 8.28%的股份)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
控制,即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五八有限公司及上海瑞家 100%股
权,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姚劲波先生同时担任五八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和上海瑞家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上海瑞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本次增资入股上海亦我构成与上海瑞
家的关联方共同投资。本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增资事项履行关
联交易审议程序(除上海瑞家为本公司关联方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本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上海亦我及其其他股东上海
亦房、同策咨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 1,777.7778 万元增资入股上海亦我,该投资金额占本公
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属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股东大
会批准。本次增资入股上海亦我事项无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情形,董事会以 7 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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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资金额亦未达到临时披露的标准,无须单独就本次增资事项披露相
关公告。经本次董事会批准,截止本决议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与上海亦我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签署了《关于上海亦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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