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09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确
保公司经营管理持续健康运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结合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
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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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组织体系
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为
决策层,监事会为监督层,经营班子为领导执行层,各中心、职能部门、分子公司
为具体建设执行层,审计部为监督评价部门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
员会为公司落实内部控制规范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研究、
审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与工作开展方法,听取内控
体系建设工作成果汇报,提出修订完善要求或意见。经营班子负责组织、推动内控
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内控合规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立和实施,并持续协调开展完善优化等日常工作。审计部为公司内控规范监督
及评价工作的具体牵头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协调相关
职能部门、子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实施及评价的具体工作,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与
流程的执行情况,搜集各中心、职能部门和子公司对制度流程的反馈信息,进行记
录、分析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思路,定期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所有中心、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均为配合落实部门,按照公司统一组织和规划,
开展风险识别和评估,全面梳理业务流程,评估控制措施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发
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制定整改措施,逐一落实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各项要求。
2018 年度,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下,公司根据国家五部委发布的
基本规范、配套指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围绕内部环境、
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在梳理内部控制标准业务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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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基础上,通过检查、控制测试等程序对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风险领域和单位
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并以此为依据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聘请的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
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经纪业务板块、资管业务板块、新房业务
板块、商品销售板块、商业租赁及服务板块等五大业务板块。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单位包括:本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昆明新西南商贸有限公司、
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告资产总额的 91.9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2.66%;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控制环境: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2)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包括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筹
资管理、投资管理、担保管理、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购与付款、二
手房经纪、新房代理、房屋资产管理、房产金融业务、海外房产业务、财务报告等。
(4)信息与沟通:包括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控制。
(5)内部监督:包括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等。
2.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战略风险。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及宏观政策风险、战略决策风险、投资
决策风险、成长性(扩张及新业务开拓)风险。
(2)运营风险。主要包括:价格风险、竞争风险、行业周期性及季节性波动
风险、客户及供应商信用风险、销售风险、采购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安全生产和
环保风险、信息系统风险、附属企业管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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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资金流动风险、税务风险、担保风险、财务报告风险。
(4)合规风险。主要包括:关联交易风险、员工道德操守风险、经营活动超
越授权风险、经营活动违法违规操作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
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2018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和风险偏好,对财务报告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定量和定性标准进行了修订,以恰当衡量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公
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 定量判断
严重程度 (利润偏离 定性判断
评估标准 目标程度)
当以下情况出现时,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应仔细判断内部控制是否
存在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
潜在错报金 用公款等舞弊行为;
额≥利润总 (2)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
额的 5%或 (3)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
以上 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
行未能发现该错报等情况时,认定为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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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
产权/股权、关联交易造成经济损失;
(2)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
的财务报告;
利润总额的 (3)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涉嫌经
5%>潜在错 济、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部门双规,或移交司法机关;
重要缺陷
报金额>利 (4)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
润总额的 1% 重负面影响;
(5)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造成经
济损失;
(6)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等情
况,认定为重要缺陷。
潜在错报金 (1)可能有财务信息错报,但只对信息准确性有轻微影响,不会
一般缺陷 额≤利润总 影响使用者的判断;
额的1% (2)外部审计中非重要的发现。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 定量判断
严重程度 (利润偏离 定性判断
评估标准 目标程度)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职责权限、任职资
格和议事规则缺乏明确规定,或未按照权限和职责履行;
(2)因决策程序不科学或失误,导致重大并购失败,或者新并购
非财务报告
的单位不能持续经营;
控制缺陷造
(3)公司投资、采购、销售、财务等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内部控
成公司直接
重大缺陷 制系统整体失效;
财产损失金
(4)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质量等
额≥利润总
问题,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引发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额的 5%
或公司声誉严重受损;
(5)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等情况时,认定为重大
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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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业务未遵守政策要求,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
领域,不能实现控制目标;
(3)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
利润总额的 重障碍。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
5%>非财务 管机构处罚;
报告控制缺 (4)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
重要缺陷 陷造成公司 (5)全资、控股各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和管
直接财产损 理制度,决策层、管理层职责不清,未建立内控制度,管理散
失金额>利 乱;
润总额的 1% (6)委派各单位或企业所属各单位的代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
成公司利益受损;
(7)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
题,在国家级新闻媒体频繁报道,造成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
损,认定为重大缺陷。
非财务报告
控制缺陷造
成公司直接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财产损失金
额≤利润总
额的 1%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间,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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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司对内控体系自我评价及持续调整、完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内控体系健全,现行的内控体系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
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之缺陷及异常事项,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2019
年度,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需要,持续梳理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优化业务流
程,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落实,强化内部控制监督
检查,使内部控制持续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
提高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勇
2019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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