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9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参加
股东大会、向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议,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
项无异议。
监事会2018年度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8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
恪尽职守,对每项议案都进行认真讨论,审慎表决。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
如下表:
会议 召开日期
序号 出席人员 议案审议情况
名称 及召开方式
应出席监事 5
第九届监 2018 年 2 月
人,实际以通 审议通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1 事会第八 27 日(通讯
讯表决方式 的议案》。
次会议 表决)
出席监事 5 人
应出席监事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渡期
第九届监 2018 年 3 月
人,实际以通 期间损益专项审核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关于调
2 事会第九 14 日(通讯
讯表决方式 整自有资金理财投资品种及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
次会议 表决)
出席监事 5 人 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
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2018 年 4 月
第九届监 应 到 监 事 5 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24 日(现场
3 事会第十 人,实际到会 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会议和电话
次会议 董事 5 人 我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
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中航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现金资产的议案》、《关于续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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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第九届监 应到监事 5
26 日(现场
4 事会第十 人,实际到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和电话
一次会议 董事 5 人
会议)
应出席监事 4
第九届监 2018 年 5 月
人,实际以通
5 事会第十 21 日(通讯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讯表决方式
二次会议 表决)
出席监事 4 人
2018 年 6 月
第九届监 应到监事 5
6 日(现场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6 事会第十 人,实际到会
会议和电话 案》。
三次会议 董事 5 人
会议)
应出席监事 5
第九届监 2018 年 7 月
人,实际以通
7 事会第十 1 日(通讯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讯表决方式
四次会议 表决)
出席监事 5 人
2018 年 8 月
第九届监 应 到 监 事 5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
28 日(现场
8 事会第十 人,实际到会 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会议和电话
五次会议 董事 5 人 告》。
会议)
应出席监事 5
第九届监 2018 年 10
人,实际以通
9 事会第十 月 17 日(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讯表决方式
六次会议 讯表决)
出席监事 5 人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需进一步明确是
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应出席监事 4 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
第九届监 2018 年 12
人,实际以通 方签订<关于南昌中环互联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
10 事会第十 月 17 日(通
讯表决方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关
七次会议 讯表决)
出席监事 4 人 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
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
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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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监督检查并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列席了年度内召开
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8年,公
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要求,按照决策权限和程
序履行职责,依法运作,科学决策;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
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年度内,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进
一步提高,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修订、完善、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勤勉尽责,依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履行了检查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的职责,对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
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财务制度,核算规
范。公司报告期内出具的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针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
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核查意见
(1)截至2018年2月5日,公司实施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我爱我
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针对公司延长上述重组
事项过渡期间损益专项审核工作的完成期限,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重大资
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渡期期间损益专项审核承诺履行期限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
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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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2018年,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昌中环互联信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19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以询
价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监事
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待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编制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摘要等相关文件,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业务体系和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增强
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4.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5.公司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情况
报告期,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进行了监事的增补。监事会对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资格及履历进行了核查,认为监事候选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之情形。
6.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调整自有资金理财投资品种及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
事项,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在保证日常经
营运作资金需求、保障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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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最大限度发
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
东创造更多的收益。公司本次调整自有资金理财投资品种及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
资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
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
7.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针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及其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的存放及使用进行核查和监
督。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8.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该体系与现有公司架构是适宜的,执行是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重点活动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
定进行,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董事
会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今后,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
业务发展实际,公司仍应持续落实和完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持续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9.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重视内幕信息管理。2018 年,在定期报告、回购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过程中,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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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
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
名单,严防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交易。
10.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
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履行
相应的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如既往
勤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
事会和管理层履职情况,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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