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8-14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拟聘任卢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本次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相关资料,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不存在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本次聘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卢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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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
陈立平
姚 宁
徐建军
2019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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