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9-09-12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南蓝
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购”)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申请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的流
动资金贷款,由公司为蓝海购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2019年9月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南蓝海购企业
策划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蓝海购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子公司的
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稳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被担保对象为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且被担保对象已向公司提供
《反担保函》,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该担保事项履
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蓝海购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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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
陈立平
姚 宁
徐建军
2019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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