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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爱我家: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6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19-084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

董事。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确认《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确认上述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定位,为突显主营业务和经营方向,兼顾公司
决策及运行效率,董事会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

互联网技术研发和维护;信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
商务平台营运开发建设管理;数据处理;物流信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房地
产经纪业务;住房租赁经营;物业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酒店


                                   1
         管理;商场经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进出口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
         类广告(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调整情况,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我爱我
         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停车服务;商场
                                                        互联网技术研发和维护;信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经营管理;柜台租赁、场地租赁;国内贸易、物资供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营运开发建设管
       销;进出口贸易;电子商务平台营运建设管理;建筑
                                                        理;数据处理;物流信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房
       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
                                                        地产经纪业务;住房租赁经营;物业服务;建筑装修
 1     象策划;企业营销咨询;以下经营范围限分公司经营:
                                                        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酒店管理;商场经营管理;
       文化娱乐业、酒店业;饮食服务;日用百货连锁经营
                                                        商务信息咨询;进出口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布各类广告(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理局核准为准)。
       动)(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为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司的股份:                                       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股票的公司债券;                                 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
       (二)要约方式;                                 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3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
       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       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2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
                                                       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4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
                                                       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公
                                                     司住所所在地或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地点。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
    公司住所所在地或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地
                                                     还将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
    点。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
5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司还将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发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
                                                     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
                                                     因。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
    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
    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6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
    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总数的 1/2。                                     的 1/2。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
    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即 3 名)独立董 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即 3 名)独立董事,
    事,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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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述专门委员会对董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由不少于 3       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3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当有一名独立董   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各委员会应按照董事会专门   核委员会的成员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董事会   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负责。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
                                                 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8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
    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昆 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昆明
9
    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版章程为准。                                 章程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须经临时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董事会提请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向登记
     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决定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1 日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和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0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

                                             4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9-085 号)
和《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86 号)等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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