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30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4月28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并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业
务需要持续向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瑞庭网络技术(上海)
有限公司、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分公司采购anjuke.com以及
58.com平台的房产网络推广服务产品。公司预计2020年因上述采购事项产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200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遵循了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控股子公司2020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0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
陈立平
姚 宁
徐建军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