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0-07-18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鉴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
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认真审阅与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提名已征得被
提名人本人同意,推荐及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2.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教育背景、工作情况
等相关资料,未发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均
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被提名的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规定取得
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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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提名谢勇先生、文彬先生、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
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
建军先生、单喆慜女士、陈苏勤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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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
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
陈立平
姚 宁
徐建军
2020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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