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暨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公告2020-07-30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57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暨取消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开展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
房地产经纪”)和全资子公司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
州我爱我家”)拟以其经营业务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保理”)开展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池保理融资业务,
保理融资额度合计 27,000 万元,其中,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的保理融资额度为
17,000 万元,杭州我爱我家的保理融资额度为 10,000 万元,有效期间自 2020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止。并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为上述应收
账款池保理融资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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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海尔保理为本公司关联方,上述公司子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及杭州
我爱我家与海尔保理开展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池保理融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子公司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本公司及
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属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涉及担保事项,并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董事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签署和办理与上述保理融资和担保事宜有关的合同等事宜。
本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池保理融资的关联交易事项无董事须回避表决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撤销提名单喆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取消股东大会关于选举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九届董事会提名徐建军先生、单喆慜女士、陈苏勤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定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单喆慜女士提交的申请,单喆
慜女士提出因个人工作原因不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尊重其个
人意愿,决议撤销对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取消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第 2 项提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 2
《关于选举单喆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时相应对《关
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修改,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
项外,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
事项不变。
公司本次撤销对单喆慜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相应取消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提案的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更新后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20年7月30日刊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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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更新公告》(2020-059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常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已根据单喆慜女士的意愿撤销对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公司
需重新增补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和程
序,经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九届董事会提
名常明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常明先
生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
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常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关于选举常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将提交公司
拟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由于上述原因,在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8月5日选举产生
第十届董事会至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8月17日选举常明先生为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将导致公司阶段性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
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
运作,在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常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前,
第九届董事会的现任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姚宁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常明
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经股东大会同意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8月17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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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选举常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上述审议事项相关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本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意见
及《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单喆慜女士提交的《关于不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申请》。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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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常明先生简历
常明,男,生于1972年。内蒙古财经大学企业管理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内蒙古第二毛纺织厂会计,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3年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2018年11月起兼任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披露日,常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
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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