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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爱我家: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20-08-06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即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裁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总经理等相关人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及审计部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总经理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同意,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总经理的个人履历 、教育背景、工作
情况等相关资料,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任职资格
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总经理的
聘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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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系《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总经理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




                                          徐建军




                                          陈苏勤




                                          姚     宁




                                                      2020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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