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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爱我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8-13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70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和 2020 年 6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
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
有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婴童用品商
贸有限公司、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分别为
其 2020 年度的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4.40 亿元。其中,本
公司为子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提供担保额度为 15 亿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和 2020 年 6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
告》(2020-026 号)和《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4 号)。
    现根据实际进展,就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与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因经营需要向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1 亿元,
借款期限自 2020 年 8 月 13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止。在本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由本公司为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上述 1 亿元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签订《借
款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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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日,在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
  保额度内,本公司对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申请借款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1 亿元,
  未超过该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 被担保方 经审议 截至本次 本次新        累计担保额      剩余可
                                                                            是否
                     方持 最近一期 的最高 担保前的 增担保        占上市公司      用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关联
                     股比 资产负债 担保额 担保余额      金额     最近一期净        额度
                                                                            担保
                     例       率  度(万元) (万元) (万元)     资产比例      (万元)
       北京我爱我
本公司 家房地产经    100%   67.95% 150,000 92,758.34   10,000       10.26%   否   140,000
       纪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10.758 万元
         5.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 168 号
         6.法定代表人:高晓辉
         7.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13 日
         8.营业期限:1998 年 11 月 13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 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
  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经审计总
  资产为 836,489.12 万元,总负债为 568,412.05 万元,净资产为 268,077.07 万
  元。2019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974,483.99 万元,净利润 77,878.86 万元。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790,573.63
  万元,总负债为 537,222.85 万元,净资产为 253,350.78 万元。2020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02,266.43 万元,净利润 -14,726.2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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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其他说明: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以下又称“债权人”)
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签订的《借款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主债权:贷款人上海银行北京分行与借款人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订立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 1 亿元。
    2.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为自本合同所述借款人履行债务的
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若本合同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可分期还款义务,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因借款人违约,
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3.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在本合同所指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
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
理费、律师费)。
    4.保证方式:本保证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供的担保,有利于
促进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被担保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通过对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
风险。此外,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
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本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
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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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上述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3,901
万元,占本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4%。上述担保均已按相
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借款保证合同》;
    2.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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