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0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74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本公司”或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
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在董事长谢勇先生的主持下,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 15:00 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
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 36 号院 8 号楼 5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确认《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确认上述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经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
同意聘任高晓辉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
格等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聘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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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聘任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聘任人员相关简历详见本公告之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资者关系是公司的重要战略行为之一。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
动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加强公司与监管部门、投资者等相关者
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的良好关系,实现公司及股东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公司董
事会领导下开展,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管理和指导;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董事会
办公室、证券事务办公室、品牌中心具体负责策划、安排和实施各类投资者关
系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 》 详 见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 即 2020 年 8 月 20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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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晓辉女士简历
高晓辉,女,生于1979年。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10月加入北京我
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因具备卓越的销售业绩及各基层管理经历,2007
年晋升为北京公司业务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北京我爱我家公司业务运营管理工
作;2011年1月晋升为北京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北京我爱我家公司前后台的
统一管理;2012年5月晋升为北京公司总经理,负责北京我爱我家公司的全局管
理工作;自2013年起接手北京伟嘉安捷、北京伟业新房、北京相寓资产等管理工
作;2019年1月至今任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北京公司
总经理(集团二手经纪业务运营管理中心工作);2020年8月19日起任我爱我家
副总裁。
截止披露日,高晓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49,301股。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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