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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爱我家: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独立意见2020-12-01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子公司 2020 年度担保额度进行
                      内部调剂的独立意见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将全资子公司昆
明百大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上
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使
用的担保额度3,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公司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公司子公司
2020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
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事项是在公司2019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根据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调剂原则进
行的,符合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健康发展,提高市场竞争
力。获调剂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该担保调剂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
次对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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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子公司
2020 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




                                          徐建军




                                          陈苏勤




                                          常   明




                                               2020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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