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3-25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18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向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先机”)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228,013,029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00万
元(含7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司与太和先机于2021年3月22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本次权益变动系太和先机认购上述非公开发行股
票所致,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及
核准,以及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本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太和先机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228,013,029 股 A 股股票,太和先机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
部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含 70,000.00 万元)。针对本次非公
1
开发行事项,公司与太和先机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最终发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发行数量为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355,500,851 股,太和先机直接持有公司
411,028,68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谢勇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 130,00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52%),谢勇先生通过自
持及通过太和先机合计控制公司 541,028,68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7%),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583,513,880 股,太和先机将直接
持有公司 639,041,718 股票(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4.74%),仍为公司
控股股东;谢勇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占发行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5.03%;谢勇先生通过自持及通过太和先机合计控制的公司
股票数量增加至 769,041,718 股(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9.77%),仍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太和先机基本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自
企业名称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 谢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95396974863F
住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 3 层 03 室
经营期限 自 2014 年 09 月 03 日至 2034 年 09 月 02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
经纪业务)。(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
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
经营范围
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企业管理(不含投资
管理和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荆州路 198 号 808 室
联系电话 021-20283983
2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信息
姓名 谢勇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2622********0339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 36 号院 8 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太和先机仍
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勇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谢勇先生及太和
先机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即 2021 年 3 月 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