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完成董事会换届,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
届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度
报告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立平先生、姚宁先生、
徐建军先生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建军先生、陈苏勤女士、常明先生,在2020
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
正的原则,充分行使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发挥专业特长,谨慎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通过审阅文件、与管理层交流、
实地走访等形式主动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运作情况;通过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
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前进行深入了解和
研究,从行业发展、财务、法律等多角度对公司的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可行性研
究、投资决策、内控建设、管理运营、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合理建
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治
理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独立董
事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专业意见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参加了会议。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会议、1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均按规定参加上述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
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主动参
与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
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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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会议 股东大会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 其中现场 其中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出席次数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陈立平 10 2 8 0 0 8 8 3 3
姚 宁 11 3 8 0 0 9 9 4 4
徐建军 10 2 8 0 0 8 8 3 3
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立平先生、姚宁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会议 股东大会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 其中现场 其中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出席次数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徐建军 5 2 3 0 0 4 4 2 2
陈苏勤 5 2 3 0 0 4 4 2 2
常 明 4 1 3 0 0 3 3 1 1
2.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认真、
勤勉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对子
公司担保、关联交易、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换届等重大事项,加强与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前充分沟通、
认真审核,会议中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积极运用
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保证了
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对公
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年度内发生的对子公司担保、利润分配、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
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会计政
策变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员工持股计划、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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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换届、高管人员聘任、续聘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履行监督职能。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在2020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子公
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事项和2020年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新增债务融
资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子公
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针对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该次董
事会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核查后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
经纪有限公司84.44%的股权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2020年度为子公
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会计政策变更、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说明及对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和关于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专项
说明。
(4)在2020年6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实施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草案)》《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计划(草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上,对《我爱我家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6)2020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
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认真审阅与核查,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7)在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上,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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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本公司及子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和撤销提名单喆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名常明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8)在2020年8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及审计部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在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后发表了专项
说明,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针对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并在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该次会议上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11)在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子公司
2020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并担任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召集人。其中,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陈立平担任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
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姚宁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徐建军担任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担任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徐建军担任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陈苏勤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担任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常明
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独立
董事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
委员审计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在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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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制定、人才选拔、薪酬与考核等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度,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战略规划和2020
年经营计划及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审议。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结合国内经济形势和行业特点,对公司经营现状、发展前景、所处行
业的风险和机遇进行了深入了解,在公司的战略规划制订、对外投资的审核等重
大事项上提出了具有参考性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
学性,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2)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围绕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
险管理等主题,对公司2019年年度、2020年第一季度、2020年半年度、2020年第
三季度财务报告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续聘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专项讨论、审议,强调提高审
计工作质量,拓展审计工作范围,实现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和经营管
理活动的审计职能;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评估内部控制执行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对公司内控体系的持续完善与更新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
监督。定期听取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结果报告,
有效防范风险。
在公司2020年年报编制工作中,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审计师沟通确定有关审计
工作计划安排,督促审计师严格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在
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3)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依据公司《薪酬绩效管
理方案》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19年度执行情进行了核查及
审议,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讨论、审议,根据《公司激励基金
计划》《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核并拟定了《公司2019年度激
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0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对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管人员
调整和聘任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按照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被提名人
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
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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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合规促进公司治理工作,保护全体股东权益
2020年度,独立董事重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公司治理结构及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的及时交流沟通,
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事项,并根据自身专业经
验提出相应建议,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按
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内控流程,控制投资风险,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在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
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并持续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内
分享政策法律的变化更新信息,督促公司合规、高效做好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工
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规性、有效性及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
2020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
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全体股东拥有同等知情权。
二、现场调研及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2020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情况,特别是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持
续跟踪关注。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时间,对
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规范运作方面的相关汇
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
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
司的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此外,独立董事通过电话、邮件、
短信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畅通交流,就董
事会审议事项进行深入全面了解,实时掌握公司的最新情况。
独立董事坚持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的学习态度,积极熟悉行业变化趋势,更
新专业领域知识,对法规更新和政策动态做到与时俱进,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
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和专项学习研讨会,为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打下
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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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工作情况
2020 年,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的情况发生。
2020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专业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广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对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
学习、理解和运用,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能力。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客观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
交流与合作,监督并促进公司治理的进一步提升,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协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高质
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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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
徐建军
陈苏勤
常 明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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