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2021-05-15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41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 5 人。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公司拟对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
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将回购股份用途由“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调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对回
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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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公司监事花嘉俊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
决,由公司 4 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
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
拟定了《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经认真审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料并经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
分析,公司监事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审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
有效,不存在相关规定所禁止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
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
象为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拟授予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
范围,其作为本计划参与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
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
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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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花嘉俊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
决,由公司 4 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
定了《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
——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
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
需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花嘉俊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
决,由公司 4 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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