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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爱我家:关于独立董事将期满离任暨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2022-10-11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64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将期满离任暨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将期满离任的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徐建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徐建军先生自2016年10
月11日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在公司连续担
任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年
限的规定,徐建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截止本公告披
露日,徐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由于徐建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
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徐建军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
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徐建军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待上述辞职生效后,徐
建军先生将不在本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徐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本
公司及董事会对徐建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大量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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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陈立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立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其接替徐建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及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立平先生具备履行相应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增补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补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陈立平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所担任独立董事
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五家(含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立平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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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立平先生简历
    陈立平,男,生于1961年。日本流通经济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现任首
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北京行为科学学会会长,中国高校市场学会、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
员。2014年8月至2020年8月兼任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6月至今兼任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披露日,陈立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
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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