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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爱我家: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77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二)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 36 号院
8 号楼 5 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16人,代表股份数量491,307,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857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
  量475,873,6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202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数量15,433,9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52%。
      4.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数量15,433,974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6552%。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立平先生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并
  见证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陈立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立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表决结果:

        代表有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代表有表            占代表有表           占代表有表
        权的股份数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决权股份数            决权股份数           决权股份数
          量(股)      (股)                  (股)                (股)
                                    量的比例               量的比例             量的比例
出席会议
全体有表 491,307,663 491,254,563 99.9892%     53,100    0.0108%      0          0
决权股东


                                          2
其中:出
席会议的 15,433,974   15,380,874 99.6560%     53,100    0.3440%      0          0
中小股东

      自《关于增补陈立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时,徐建军先生自动卸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中的相关委员及召集人职务,由陈立平先生接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未有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徐建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卸任上
  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徐建军先生在担任独立
  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的大量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有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权的股份数                 占代表有表            占代表有表           占代表有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决权股份数            决权股份数           决权股份数
          量(股)      (股)                  (股)                (股)
                                    量的比例               量的比例             量的比例
出席会议
全体有表 491,307,663 491,223,463 99.9829%     84,200    0.0171%      0          0
决权股东
其中:出
席会议的 15,433,974 15,349,774 99.4545%       84,200    0.5455%      0          0
中小股东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有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权的股份数                 占代表有表            占代表有表           占代表有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决权股份数            决权股份数           决权股份数
          量(股)      (股)                  (股)                (股)
                                    量的比例               量的比例             量的比例
出席会议
全体有表 491,307,663 491,260,563 99.9904%     47,100    0.0096%      0          0
决权股东
其中:出
席会议的 15,433,974 15,386,874 99.6948%       47,100    0.3052%      0          0
中小股东


                                          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田君、刘向育;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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