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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爱我家: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3-04-28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28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
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
预案》,公司2022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1.公司 2022 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
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5,981,271.08元,扣除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0元,当年形成未分配利润-305,981,271.08元,报告期末的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2,049,040,595.25元。
    经公司 200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投资性房
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自 2008 年 6 月 1 日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该项会
计政策变更后,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7,462,566.83 元,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报告期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收益为-5,223,710.06 元。截止 2022 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的收益为 748,729,900.09 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 562,088,995.96 元。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尚未变现暂不能进行分配。扣除上述因素影响后,
合并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16,960,050.07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470,749,110.2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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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70,247,352.13 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
积 0 元,母公司当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70,247,352.13 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415,661,532.73 元。本期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
为-2,874,900.00 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期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
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2,156,400.00 元。截止 2022 年末,母公司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 569,665,712.69 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
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 427,249,284.52 元。剔除母公
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影响后,母公司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68,091,177.13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587,751.79 元。
     2.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之“公
司在满足下列先决条件时,可以分配现金股利: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的规定,由于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及母
公司报表当年可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当年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公
司现阶段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
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满
足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近三年(含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
 分红     现金分红金额                                               合并报表累计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年度       (含税)                                                   可分配利润
                             股东的可分配利润 东的可分配利润的比率
2022 年                  0    -316,960,050.07                   -   1,470,749,110.24
2021 年   18,844,006.81        180,770,287.43               10.42%   1,804,193,167.12
2020 年   30,168,279.41        296,513,110.67               10.17%   1,535,612,2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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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1,988,782.13

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455,860.97 元以及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收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 3,019,810.49 元(扣除所得税后),合并报表本期形成的

可供分配利润为 296,513,110.67 元。2020 年度派发现金股利 30,168,279.41 元,占本期形

成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17%。

   (2)本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5,960,237.25 元,

扣除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

567,312,706.02 元(扣除所得税后),合并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80,770,287.43

元。2021 年度派发现金股利 18,844,006.81 元,占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42%。

    经测算,公司最近三年(含2022年度)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49,012,286.22
元,最近三年合并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160,323,348.03元(年均53,441,116.01
元),已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1.71%,
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之“公司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
规定,符合公司所做相关承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20-2022年)》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
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
情况相匹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2.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等,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
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战略规划和
发展预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
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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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分配政策,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
投资价值。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
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
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
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关于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
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
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其
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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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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