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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爱我家: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8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
   度,勤勉尽责,独立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规范运作、科
   学决策。监事会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相关重大事项,合规召开监事会会议进行
   充分讨论与审议,审慎、客观地发表独立核查意见;通过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
   大会及向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规范性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履职等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
   发挥了应有的督促、推动作用。监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定期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
   提减值准备等各项议案和专题报告,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对
   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督促,为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强化风险控制、提升治理水平发挥积极的促进、保
   障作用,有效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日期及召
   会议名称                    出席人员                     议案审议情况
号              开方式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应出席监事 5 人,
  第十届监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2022 年 2 月 16 实际以通讯表决
1 事会第十                                   的议案》《关于修订<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监
  三次会议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
                           事5人
                                             的议案》。
                           应出席监事 5 人,
  第十届监
           2022 年 3 月 25 实际以通讯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2 事会第十
           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监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四次会议
                           事5人



                                           1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
                                                 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1年度财务
             2022 年 4 月 27                     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第十届监                     应出席监事 5 人,
             日(现场会议和                      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 事会第十                     实际到会监事 5
             线上会议相结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
  五次会议                     人
             合)                                备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
                                                 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
                                                 告》。
  第十届监                     应出席监事 5 人,
             2022 年 7 月 7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4 事会第十                     实际到会监事 5
             日(通讯表决)                      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六次会议                     人
             2022 年 8 月 24 应出席监事 5 人,
  第十届监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日(现场会议和 实际以通讯表决
5 事会第十                                       2022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线 上 会 议 相 结 方式出席会议监
  七次会议                                       的议案》。
             合)              事5人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续聘
                               应出席监事 5 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十届监事
             2022 年 10 月 26 实际以通讯表决
6 会第十八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监
  次会议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
                               事5人
                                                 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监事会遵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知情、监
  督、检查职能。报告期内,监事会除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工作和内控治理情况外,还依法出席了公司年度内召开的
  3次股东大会,且监事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列席了年度内召开的10次董事会,
  通过听取和审阅专项报告、会议议案材料等,及时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
  过程,掌握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开展经营工作的情况,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合规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公司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等进行
  监督,有效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通过学习证券监管文件,及时了解和学习最新监管法规
  要求,提升履职能力,以更好地监督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督
  促其勤勉尽责,保障董事会、经营层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有效。


      二、监事会对公司重点事项监督检查及发表意见情况

      1.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情况进行监

                                              2
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
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程序、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
要求,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运作,科学决策;公司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的召开、议事程序和决议事项合法、合规、有效,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修订、
完善、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勤勉尽
责,依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继续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情况
的监督和核查,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
告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持续完善财务制度,规范核算,出具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勤勉尽责,其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3.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2022年,公司对《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修订稿)》、摘要及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经审核,公
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是基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修订后的《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二次修订稿)》、摘要及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3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审议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
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相关规定所禁止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修订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1)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
    经公司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
向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22年,鉴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并认为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2)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事项
    2022年,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鉴于市场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系综合
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2021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
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
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所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相关规定。
    6.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核查和系统评估,并编

                                   4
制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
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
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报告期内,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意见全面、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今
后,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公司仍应
持续落实和完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持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7.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
    2022年,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经核查,公司监
事会认为: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已制
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保障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
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
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
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
    8.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022年,公司计提2021年度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总计为
161,872,996.74元;公司计提2022年1-6月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
60,708,579.52元。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
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
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信用减值准
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9.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
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5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履行相
应的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10.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
系。在定期报告、非公开发行、员工持股计划等重大事项过程中,公司均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
关规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控制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
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
单,严防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交易。
    1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为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等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
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监事会
对2022年度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有效执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
中的独立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内
部控制措施,切实承担起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
    1.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提高监督效率


                                   6
   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围绕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的
提升,在监督力度、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方面不断探索,提高监督效率,积
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科学化。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总裁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有
效监督,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情况,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财务、经营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
制,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顺畅沟通,对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
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3.提升专业能力,促进勤勉履职
   密切关注行业新规和监管要求,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和政策动态,积极参加
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
督水平,从而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合法利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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