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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我爱我家: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30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目前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 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
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
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22-030号)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39号)等相关公告。
    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
会审议通过,在上述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到期后,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为不超过
人民币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自有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为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
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
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
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
产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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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额度、投资期限、投资方向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
投资总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任一时点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
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330,000万
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及具体额度如下:
    (1)20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
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
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和证券投资(包
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13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
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上述拟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
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本次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
会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投资总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
批准的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
产品和投资金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证券及理财产
品投资具体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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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
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建设
   公司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
财的风险控制、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
有效规范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行为,控制投资风险。
   (2)加强投资管理

    ①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针对证券及理财产
品投资事项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密切跟踪证券及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②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
金额,并指定专人负责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具体运作,对证券账户进行日常管
理;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负责就相关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宜提请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履行
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负责信息披露;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用于证券及理财
产品投资的资金,并指定专人对资金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和
不定期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充分评估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③参与和实施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
知识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论
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④为防范风险,投资前应进行充分分析及调研,经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投资。
投资操作人员应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定期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并抄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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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
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证券及理财产品
投资事项及其收益情况进行披露。


    三、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证
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
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
动性较高的中低风险证券投资品种及理财产品,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
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
投资回报。
    2.本次用于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资金,公司将在满足
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总额内适当配置证券
及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及数量,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
支付造成影响。
    3.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投资制度,明确了证券及理财
产品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在具体操作中,公司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
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强化投资责任,防范、控制投资风
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4.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已制定了相
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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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
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
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
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提高公司投资收益,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就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
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投
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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