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8-11-2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的方式向远成集团重庆物流有限公司、宿迁京东奥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
安华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四川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远成物流”)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远成物
流将成为供销大集的控股子公司。远成集团重庆物流有限公司将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为供销大集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人作为供销大集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对公司终止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
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原因,同意将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公司业务、财务
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该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白永秀 田高良 郭亚军
2018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