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的专项回复说明202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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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的专项回复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根据我们收到的贵部 2020 年 4 月 29 日下发的 《关于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6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财务问题,针对
关注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关注事项,我们进行了逐项的核查、落实与说明。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并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完整是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供销大集”)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国注册会
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并根据关注函中需要我们发表核查意见的事项出具真实、准确
的专项说明。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一、请结合你公司对华宇仓储及仕善嘉合的持股比例、在董事会派驻董事人数及占
比、公司决策机制等情况,分别说明华宇仓储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仕善嘉合商业管理有
限公司和海航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
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 供销大集回复
1. 相关公司情况
(1) 公司对华宇仓储的持股比例、派驻董事、决策机制等情况
华宇仓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仓储”)为供销大集的参股公司。截止本
回复函出具日,华宇仓储股权结构及董事会席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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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派驻董事情况
公司名称 股东 持股比例
(亿元) 人数(位) 占比
供销大集 40.00% 1 33.33%
华宇仓储 30
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2 66.67%
根据华宇仓储公司章程规定,华宇仓储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
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决议均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华宇仓储设董事
会,成员 3 人,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所有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无法表决通过的由股东会决议。作为供销大集的参股公司,华宇仓储股东会、董事会的
决策权范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设置。
(2) 公司对仕善嘉合的持股比例、派驻董事、决策机制等情况
海南仕善嘉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善嘉合”)为供销大集之子公司海
南供销大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截止本回复函出具日,仕善嘉合股权结构及
董事会席位情况如下表:
注册资本 派驻董事情况
公司名称 股东 持股比例
(亿元) 人数(位) 占比
海南供销大集网络
45.00% 2 66.67%
科技有限公司
仕善嘉合 30
西安云茂商业发展
55.00% 1 33.33%
有限公司
根据仕善嘉合公司章程规定,仕善嘉合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
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仕善嘉合设董事会,
成员 3 人,董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每项决议均需全体董事通过。作为供销大集之
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仕善嘉合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权范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
设置。
2. 关联关系说明
供销大集的控股股东为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
会。海航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现代物流”)的控股股东为海航集团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海航现代物流、供销大集的实际控制
人均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华宇仓储为供销大集直接参股公司,供销大集持股 40%,华宇仓储控股股东海航云
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60%。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航现代物流,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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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华宇仓储与海航现代物流、供销大集、供销大集控股股
东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仕善嘉合为供销大集间接参股公司,供销大集控股子公司海南供销大集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持股 45%,仕善嘉合控股股东西安云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55%。仕善嘉合及
西安云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坤森。吴坤森与海航现代物流、供销
大集、供销大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二)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意见
1. 核查程序
(1)分别查阅供销大集取得上述华宇仓储及仕善嘉合公司股权的相关协议;
(2)前往华宇仓储、海南仕善嘉合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上述两公司的公司
工商登记信息,取得华宇仓储、海南仕善嘉合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相关资料,详细
阅读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会、董事会决策事项;
(3)访谈华宇仓储、仕善嘉合公司的董事及管理层,了解参股公司管理机制。
(4)根据2019 年年报审计时供销大集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清单核查上述参股公司、
海航现代物流与供销大集、供销大集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的关联关系;
(5)查阅华宇仓储、仕善嘉合公司股东的相关信息,了解参股公司华宇仓储、仕
善嘉合实际控制人与供销大集、供销大集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的关联关系。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供销大集回复中关于公司在华宇仓储中的持股比例、华宇仓储的董事派驻和
决策机制与该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文件记载一致;
(2)供销大集回复中关于公司在仕善嘉合中的持股比例,仕善嘉合的董事派驻和
决策机制与该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文件记载一致;
(3)供销大集回复中关于华宇仓储、仕善嘉合和海航现代物流与供销大集、供销
大集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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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回复说明仅供供销大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回复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
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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