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审 查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材料,就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 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 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 定,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东宏 孟兆胜 曾渝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