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审 查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材料,就公司财务资助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引进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全国独家品种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以增加公司可销售品种,增加公司利 润,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蔡东宏 孟兆胜 曾渝 2018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