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审 查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材料,就关联交易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重庆亚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履行了招投标程序,由评审专家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评定亚德科技为中标人,关联 交易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孟兆胜 蔡东宏 曾渝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