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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海药: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9-04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
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
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
    一、委托理财概述
    1、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
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
滚动使用。
    3、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4、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
管理公司等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同
时报备公司董事会、财务部、证券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 2019 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
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5 号——证券投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
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
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
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
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权限和
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
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不投资于股票
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利用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
述委托理财事项系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海南海药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