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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海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5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日期: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
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3、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
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
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
折旧和利息费用。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
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
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