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忠实、勤勉
地履行工作职责,客观、独立、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总结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名:孟兆胜先生、蔡东宏先生、曾渝先生;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名:魏玉林先生、张强先生、孟兆胜先生。
二、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召开董事会之前,积极获取
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在董事会上,认
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在充分了解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魏玉林先生 2 次,孟兆胜先生参加
了 4 次,张强 0 次,蔡东宏先生参加了 2 次,曾渝先生参加了 0 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 7 次
会议,具体参加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魏玉林 7 2 5 0 0 否
张强 7 0 7 0 0 否
1
孟兆胜 11 1 10 0 0 否
蔡东宏 4 0 4 0 0 否
曾渝 4 0 4 0 0 否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
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事项、财务资助延期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就提名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3、2020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子公司
引入新投资者,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 2019 年证券投资
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向关联
方借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与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2020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签
署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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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认真履行了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
审计之间的沟通、监督、核查职责。在年报审计期间,公司独立董事、财务负责
人、审计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年报初步审计意见等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报告进行审核,较好的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职责。定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定期报告并对聘用年度
审计机构进行审核等。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情况进行考核,调整落实薪酬实施的具体方案并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
贴的议案》。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责,对公司董事人员任免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
了审核。报告期,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认为以上被聘任人员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
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战略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责。独立董事魏玉林结合自身医药流通和医疗投资工作经验
为公司作了专题讲座,分享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创新发展等方面经
验。
五、履行职责
2020 年度,我们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考察等
途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更加全面的了解,重点关注公司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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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
展规划方面的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0 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公
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召集了专门会议,与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
密切沟通,听取了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各位董事、监事、高管及其
他部门人员的大力支持,公司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
2021 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 求,
结合个人工作经验,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
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魏玉林 孟兆胜 张强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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