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02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17-31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日下午15:3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1月1日9:30—11:30,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年10月31日15:00至2017年11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9号泸州老窖营
销网络指挥中心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淼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包括通过互联网投票和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0人,代表股份777,846,8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人,代表股份694,853,09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7.4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
82,993,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
8. 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7,846,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杨波先生、王宏恩先生现
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