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关于泸州老窖二曲酒相关报道的澄清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18-34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泸州老窖二曲酒相关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日,部分媒体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我公司”或“泸州老窖”)的泸州老窖二曲酒产品标签标示问
题进行了报道,质疑公司产品质量,认为公司标签标示误导、欺骗消
费者。
二、澄清说明
这些报道含有大量的不实信息,已严重损害了泸州老窖的企业信
誉、商品声誉。2016 年 5 月 17 日,我公司就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泸州老窖二曲酒标签有关问题的复函》(食
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332 号)发布了声明:泸州老窖二曲酒不存
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标签标示不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问题。现再
次就这一问题予以澄清说明。
目前,市场销售标注“GB/T20821”(液态法白酒)的泸州老窖二
曲酒是我公司按国家有关工艺标准生产的液态法白酒,并严格按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在产品
标签上如实标示了所有原料成份。一直以来,在国家相关部门监督抽
查和委托检验中,泸州老窖二曲酒产品质量、标签标示(含配料表)
均检验合格,没有任何政府监管部门认定泸州老窖二曲酒属于不合格
产品。
由于我公司泸州老窖二曲酒系列产品的生产工艺具有独特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的精神,2016 年
11 月,公司对包括泸州老窖二曲酒在内的相关产品制定、发布了严
于现行液态法白酒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并备案
后,更换了产品包装和标签。我公司对执行企业标准、更换产品标签,
并造成一定时期内市场上泸州老窖二曲酒系列产品多种标签并存的
情况,进行了公开说明。
三、相关情况说明
2015 年起,一些人员预先购买几万至几十万的泸州老窖二曲酒
系列产品囤积,针对产品标签标示问题在全国 20 多个省(市)、自治
区发起多达 220 余件司法诉讼,并通过个人公众号、微博、微信、自
办网站等平台发布一系列文章、信息,提供无效虚假产品检验报告误
导执法机关和公众。案件经法院审理最终均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其再审申请和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请求也均遭驳回。有关报道中
出现的“于女士”曾先后三次以泸州老窖二曲酒标签标示违反规定为
由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价款 3 倍甚至 10 倍的赔偿金,人民法院依法
驳回了“于女士”的所有诉讼请求,其再审申请也被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上述案件中,泸州老窖二曲酒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不存在欺诈、
误导消费者的事实,已得到 50 余家基层人民法院,13 家中级人民法
院确认,还有 4 家高级人民法院予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物《人
民司法案例》在 2016 年第 35 期刊文对泸州老窖二曲酒案件进行了
分析论证,肯定了泸州老窖二曲酒标签标示的合规性。“于女士”作
为泸州老窖二曲酒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在多次败诉后仍以
普通“消费者”的身份接受采访,向记者陈述虚假情况。有关报道发
出以后,我公司紧急向相关媒体反映和澄清了事实,相关媒体及时删
除了其官方网站上的节目视频和文字报道。但一些人员将已删除的节
目视频重新剪辑,在社交平台、视频网站等大肆扩散,严重损害了泸
州老窖的企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对此,我公司强烈谴责上述人员的恶
意行为,将坚决依法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泸州老窖是全国知名的国有大型骨干酿酒企业,是浓香型白酒的
鼻祖。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在国家、省、市食品安全监
督抽检中均未出现不合格情况,曾多次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省、市人
民政府多项质量奖项。泸州老窖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消
费者和媒体朋友的关心、关爱、鼓励、支持和监督,对此我公司表示
由衷的感谢。我们将“坚持质量第一、恪守安全底线”,继续秉承“让
中国白酒的质量看得见”的理念,承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有的社会
责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四、特别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