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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州老窖: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

  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13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审议情况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年度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 3.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4月9日                                                              通过
                 十四次会议    4.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5.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通过
                 十五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
2018年5月29日                                                             通过
                 十六次会议    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18年6月27日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通过
                  一次会议
                               1.2018年半年度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
2018年8月27日                  2.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通过
                  二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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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2018年一季报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
                                整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三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2018年12月28日                                                           通过
                   四次会议     产品的议案

        2.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18年6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经职工代表大会和

   股东大会选举,杨本红女士、李光杰先生当选职工监事,伍勤先生、连

   劲先生、曹聪先生当选非职工监事;经全体监事选举,伍勤先生当选公

   司监事会主席,监事会成员结构和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列席董

   事会和经理办公会、调阅有关资料、开展现场调研和听取工作汇报等方
   式对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
   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守法经营,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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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也未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员工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完善,财务运转良好,经四川华

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所涉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是在公平、
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

续和严格的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学习,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业

务素质,提升履职能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对公司建设项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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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检查,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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