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26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度报告
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职、勤勉尽责,维护公司以及
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会
议,无缺席或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我们认
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
际,对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公司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杜
坤伦、徐国祥、谭丽丽、刘俊海列席了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 现场结合 是否连续 列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独立董事 内应参 视频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股东
式参加董 席董事
姓名 加董事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 次数
张 凌 5 2 3 0 0 否 0
杜坤伦 10 6 4 0 0 否 1
徐国祥 10 6 4 0 0 否 1
谭丽丽 10 6 4 0 0 否 1
刘俊海 5 3 2 0 0 否 1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在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4 个专门委员
会中分别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
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指导内审工作,进入审计程序后,勤
勉尽责地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战略委员会认真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
势,为董事会决策收购泸州品创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等对外投资事
项提供了专业意见,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战略方向;提名委员会完善
董事高管人才储备,并对董事高管候选人履职能力及任职资格进行审
查,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及高管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积极督促公司建立和优化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薪酬与考评机制,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和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召开 1 次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经认真研究审议后,就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12 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或核查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序 意见
发表时间 事项
号 类型
1 2018 年 4 月 11 日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 同意
额与实际发生总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核查意
见
2.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
意见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4.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5.对 2017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6.关于续聘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2 2018 年 5 月 29 日 同意
2.关于确定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的独立意
见
3 2018 年 6 月 28 日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对 2018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4 2018 年 8 月 27 日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 2018 年一季报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
整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5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同意
产品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贯彻执行《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积极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发展动态,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仔细审阅公司的相
关资料并考察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向董事会提出多项建议和意见。
2.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投资项目以及募集资金管
理等重大事项,主动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阅每项议案文件,尤其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
等涉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发表意见
和行使表决权。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及时掌握证监会、交易所的最新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对相关法
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
2019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认
真、勤勉地依照法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
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协作,充分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合理化建议,提高公
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凌、杜坤伦、徐国祥、谭丽丽、刘俊海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