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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州老窖: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19-08-23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泸州国窖广场)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签署日期:2019 年 8 月 23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泸州老窖”、“本公
司”或“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312”
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
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
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19 老窖 01,债券代码
为:112959。

    2、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500 万张(含 2,500 万
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为 1,875,614.29 万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
合计数),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1.6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9.89%;本
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66,692.70 万
元(2016-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
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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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3.00-4.3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
定。

    8、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
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
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执行。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
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
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
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1、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泸州老
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500 万元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0568.SZ,其股票状


                                     2
态未停牌,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从而影响发行及上市的情形。

    1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
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
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
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
上市。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泸州老窖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
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7、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8、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本期债券
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3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泸 指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州老窖

本次债券                   指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312号”
                                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
                                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
发行公告                   指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
                                公告》
债券持有人                 指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
                                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主承销商                   指   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的合称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
                                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中诚信、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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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
                              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簿记建档                 指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
                              价格的意愿的程序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
                              缴款通知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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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19 老窖 01,债券代码为:112959)。

    2、发行规模:本期发行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协商一致后决定最终发行规模。

    3、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
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
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
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
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
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为
2019 年 8 月 27 日。



                                     6
    10、起息日:2019 年 8 月 28 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该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
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2、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8 月 2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
至 2022 年每年的 8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8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还本付息的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5、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
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6、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3.00-4.30%,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
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
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
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7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
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
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以及不定
期跟踪评级。

    20、牵头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2、簿记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3、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4、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
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5、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
账户的,并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可以参与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6、网下配售原则:簿记管理人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
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
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
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
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在参与网下
询价的合格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意向已获得满足的情况下,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
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进行配售。

    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
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拟上市地: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8
    29、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
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
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
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
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
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0、发行价格:按照面值平价发行。

    3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3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
东优先配售。

    3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 2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用于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二期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化升级建设项
目、黄舣酿酒基地窖池密封装置购置项目及黄舣酿酒基地制曲配套设备购置项目。
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项目资金需求,灵活安排募投
项目投资的具体事宜。

    34、双边挂牌:拟申请在深交所集合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

    35、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7、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9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2019 年 8 月 23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9 年 8 月 26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2019 年 8 月 27 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网下发行截止日
        T+1 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 16: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
 (2019 年 8 月 28 日)
                          用收款账户

        T+2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9 年 8 月 29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并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参与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具备相应风险识
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
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00%-4.3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
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
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10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8 月 26 日(T-1 日)14:00-17:00 之间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簿记管
理人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从本发行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
《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20 个询价利率,询价可
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 万元,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
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为 500 万元的
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8 月 26 日(T-1 日)14:00-17:00 间
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11
    (2)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的由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债券合格投资
者资质审核确认单》(以下投资者可无需提供: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
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社会公益基金、QFII、
RQFII);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
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簿记管理
人也有权根据询价情况、与机构投资者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与参与利率询价的机
构投资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确认单方面豁免或者降低上述资质证明文件的要
求。

    申购传真:010-65353050,咨询电话:010-65353092。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
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
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12
    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
券账户的,并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可以参与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
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合
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协商一致后决定最终发行规模。

    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
的必须是 5,000 手(500 万元)的整数倍。每家合格投资者在《网下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9 年 8 月 27 日(T
日)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T+1 日)每日的 9:30-17:00。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8 月 26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
并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T+1 日)12:00 前将以下申购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并通过电话与簿记管理人确认申购意向。联系电话:010-65051166。已参与网下
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以下申购资料。

                                     13
    (1)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2)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的由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债券合格投资
者资质审核确认单》(以下投资者可无需提供: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
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社会公益基金、QFII、
RQFII);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
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
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
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
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
(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
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在参与网下询价
的合格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意向已获得满足的情况下,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网下
询价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进行配售。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
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T+1 日)12:00 前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
资者发送《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
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
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14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将认购款项在 2019 年 8 月 28 日(T+1 日)
16: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
“证券账户号码+泸州老窖公司债”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账户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银行账户:1100 1085 1000 5600 0400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5100010123

    联系人:梁婷、刘畅、梁晓曈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0196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 2019 年 8 月 28 日(T+1 日)16:00 前向
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
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
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
揭示条款参见《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每一合格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认购本期债券的相关风


                                   15
险并就其认购本期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并
对认购本期公司债券的合法、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淼

    住所:四川泸州国窖广场

    联系电话:0830-2398826

    传真:0830-2398864

    联系人:王洪波、王川

       (二)牵头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联系电话:028-86148785

    传真:028-86150615

    联系人:王宇翔、万家友、周晗、张丽雪、陈韵伊

       (三)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毕明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092

    联系人:马思翀、黄捷宁、潘晓飞、谢辞、祁秦、冯琎、颜洁、王怡秋、蒋
丽佳

    (本页以下无正文)

                                    16
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说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
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
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3、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4、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可用于申购本期债券的账户。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簿
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同意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子邮箱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3+2 年期品种(利率区间:3.00%-4.3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 14:00-17:00 间连
同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
印章的由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债券合格投资者资质审核确认单》(以下投资者可无需提供: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
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社会公益基金、QFII、RQFII)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65353050,咨询电话:010-65353092。联系人:
梁婷、刘畅、梁晓曈。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本认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
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规或合同约定要
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主承销商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
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通过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
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泸州老窖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
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
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并属于(     ) I
型/(    ) II 型(请勾选)专业投资者(A/B/C 类投资者为 I 型,D/E 类投资者为 II 型);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
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    )是 (      )否;
7、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
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
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
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10、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11、 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购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9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
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 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
           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
           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
           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
           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F)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
有)。
    前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
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上述(A)、(B)和(C)项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属于I型专
业投资者,符合上述(D)和(E)项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属于II型专业投资者。请确认申购
人的专业投资者类型,并在申购要约中勾选对应类。
附件三:深交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
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
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
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
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
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
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
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
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
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
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
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
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九、除上述风险外,投资者还可能面临本金亏损、原始本金损失、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
者财产状况变化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
者判断、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解除合同期限等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
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上
市说明书(如有)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
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
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
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申购利率应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申购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
为5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合
格投资者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00%-5.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
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10                                     1,000
                    4.20                                     2,000
                    4.4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8,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20%时,有效申购金额 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20%,但高于或等于 4.1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1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
或业务专用章)后,在本认购申请表要求的时间内连同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
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证
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的由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债券合格投资者资质审核确认单》(以下投
资者可无需提供: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养老基金、社会公益基金、QFII、RQFII)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
且由其申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
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
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
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10-65353050,
咨询电话:010-6535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