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2020-03-13
关于延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
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发行额度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9〕1312 号”文批复核准。发行人发行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根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公告》,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 14 点到 17 点以
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
因簿记建档当日市场波动较大,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及投资人协商一致,
现将簿记建档结束时间由 17 点延长至 18点。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3 月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3 月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3 月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020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