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提示性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0-33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部分国
有股权无偿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
一、本次国有股权划转概述
公司于近日接到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泸
州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第一批)
的通知》(泸市财建二科〔2020〕118 号),主要内容如下:根据《财
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国资委关于划转市县国有企业部分国
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第一批)的通知》(川财资〔2020〕95 号)的
要求,泸州市国资委拟将所持 11.1193 万股“泸州老窖”国有股(占
泸州市国资委所持我公司股份的 10%,占我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8%),
以及所持我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
窖集团”)10%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省财政厅,由四川省财政厅代社保
基金持有。
二、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影响
本次划转完成后,泸州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我公司股份将由
111.1930 万股变更为 100.0737 万股,持股比例由 0.08%降为 0.072%,
持有老窖集团股权比例由 100%降为 90%;四川省财政厅将直接持有我
公司股份 11.1193 万股,持股比例为 0.008%,持有老窖集团股权 10%。
相关股权关系变动如下:
股权关系结构图(划转前)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100%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02% 24.99%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0.08%
股权关系结构图(划转后)
四川省财政厅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 90% 100%
100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02% 24.99%
0.008%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0.072%
本次划转完成后,老窖集团持有我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
仍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泸州市国资委仍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涉及后续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
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