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十三2020-11-07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0-34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十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2015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
新支行(由于该行已注销,经最高人民法院确认,其权利义务由中国
农业银行长沙开福区支行承继)等三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事项,其中,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
“长沙存款案”)涉及到的刑事案件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
涉案金额为 14,942.50 万元,后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对于我
公司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由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开福区
支行承担 40%的赔偿责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沙红星支行承担 20%的赔
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的 2014-35 号、2014-41 号、2014-43 号、2015-3 号、2015-11
号、2015-20 号、2015-25 号、2015-44 号、2015-45 号、2018-17 号、
2019-11 号、2019-13 号、2020-6 号、2020-14 号公告。
二、诉讼及相关执行情况
近日,公司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湖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并裁定将该案指定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
院执行。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收回长沙存款案涉及合同纠纷款项
2,033.53 万元,相关进展将后续公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执行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