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30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信息,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勤
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
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 现场结合 是否连续 列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独立董事 内应参 视频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股东
式参加董 席董事
姓名 加董事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 次数
杜坤伦 8 3 5 0 0 否 1
徐国祥 8 3 5 0 0 否 1
谭丽丽 8 3 5 0 0 否 1
刘俊海 8 2 5 1 0 否 0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
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于上
述会议的决议没有异议。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在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4 个专门委
1
员会中分别担任主任委员。2020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
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规
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监督检
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定了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并督促审计工作的进展,维护审计过程的独立,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等议题
进行积极研讨,审议了各项对外投资议案;提名委员会关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推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并提
出意见及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督促公司建立和优化符合现代企业
管理制度的薪酬与考评机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和
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董事会议案,并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8 项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意见
序号 发表时间 事项
类型
1 2020 年 1 月 11 日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20 年 3 月 17 日 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对《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对 2019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3 2020 年 4 月 29 日 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2
5.关于续聘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4 2020 年 8 月 26 日 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同意
意见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们严格贯彻执行《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通过现场
考察、电话询问、出席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认真听取
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财务状况等情况的报告,向董事会提出多项
建议和意见。
2.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投资项目
以及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主动获取决策所需信息,积极参加董
事会会议,认真审阅每项议案文件,尤其是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
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涉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
独立行使表决权,审慎发表独立意见。
3.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充分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77 份,为
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4.报告期内,我们高度关注政策法规及行业形势的变化,积极参
加各类培训,重点学习了新《证券法》以及有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政策,加深了对新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
高了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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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机构。
2021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认真、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坤伦、徐国祥、谭丽丽、刘俊海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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