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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州老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30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信息,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勤

   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

   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   现场结合                                      是否连续   列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独立董事     内应参   视频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股东
                                 式参加董       席董事
  姓名       加董事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     次数
 杜坤伦        8          3         5             0         0           否       1
 徐国祥        8          3         5             0         0           否       1
 谭丽丽        8          3         5             0         0           否       1
 刘俊海        8          2         5             1         0           否       0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

   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于上

   述会议的决议没有异议。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在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4 个专门委
                                            1
  员会中分别担任主任委员。2020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

  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规

  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监督检

  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定了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并督促审计工作的进展,维护审计过程的独立,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等议题

  进行积极研讨,审议了各项对外投资议案;提名委员会关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推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并提

  出意见及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督促公司建立和优化符合现代企业

  管理制度的薪酬与考评机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和

  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董事会议案,并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8 项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意见
序号       发表时间                            事项
                                                                          类型
 1     2020 年 1 月 11 日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20 年 3 月 17 日   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对《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对 2019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3     2020 年 4 月 29 日   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2
                         5.关于续聘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4   2020 年 8 月 26 日   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同意
                         意见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们严格贯彻执行《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通过现场

考察、电话询问、出席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认真听取

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财务状况等情况的报告,向董事会提出多项

建议和意见。

     2.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投资项目

以及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主动获取决策所需信息,积极参加董

事会会议,认真审阅每项议案文件,尤其是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

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涉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

独立行使表决权,审慎发表独立意见。

     3.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充分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77 份,为

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4.报告期内,我们高度关注政策法规及行业形势的变化,积极参

加各类培训,重点学习了新《证券法》以及有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政策,加深了对新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

高了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3
咨询机构。

    2021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认真、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坤伦、徐国祥、谭丽丽、刘俊海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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