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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州老窖: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04-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保荐机
构”)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或“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泸州老窖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2016 年 5 月 16 日,泸州老窖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6 年 8 月 1 日,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川国资产权
[2016]49 号”《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泸州老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6 年 9 月 13 日,泸州老窖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2017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7]1218 号”《关于核准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泸州老窖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149,253,731 股新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62,5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3,0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7,265,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金额 2,952,735,000.00 元;加上承销费用和验资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2,675,377.3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5,410,377.36 元。2017 年 8 月 23 日,四川
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川华
信(2017)68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发生额及余额
本次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500,151,613.84
加:募集资金本年到账金额
加:募集资金本年银行利息收入                                      11,950,996.40
减:募集资金本年使用金额                                         512,057,498.32
减:募集资金本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4,031.77
本次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41,080.15

    2、募集资金累计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2,953,035,000.00
减:支付募集资金到账验资费用                                        300,000.00
减:募投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一期工程)累计支出                   3,094,330,081.87
减:募投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支出
减: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累计支出
减:募集资金银行手续费累计支出                                        13,812.20
加:募集资金银行利息累计收入                                     141,649,974.22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41,080.1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泸州老窖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泸州老窖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泸州老窖已完成了全部实际募集
资金及相应利息(实际以注资实施日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泸州老窖酿酒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酿酒公司”)增资的相关工作。鉴于原专户将不再使用,
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在开户银行的原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泸州老窖及酿酒公司、保荐机
构、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了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一期工
程)。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出
具了“川华信专(2017)534 号”《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专项报告》,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
了审核。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 581,774,996.30 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包括本次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酿酒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均不超过 12 个月。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包括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全资子公司酿酒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
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均不超过 12 个月。监事
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分行账户 606036135 账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体北路支行账
户 028900178710606 账号内。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合计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          606036135          762.14                       762.14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西体北路    028900178710606     40,318.01                     40,318.01
      支行
                 合计                   41,080.15                     41,080.1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2,952,735,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本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94,330,081.87 元,全部用于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一
期工程),详见附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体北路支行办理
了定期存款,存款金额为 50,000.00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共获得利息收入 668.05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出具了“川华信专(2021)第 0213 号”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泸州老窖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
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了相关三会文件、审阅了泸州老窖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公司募集
资金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等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泸州老窖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295,273.5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09,433.0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16 年度: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17 年度:                                        59,314.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18 年度:                                        78,712.87
                                                                                     2019 年度:                                       120,199.79
                                                                                     2020 年度:                                        51,205.75
                     是否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已变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募资金投向         更项                    总额(1)         金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2)       (3)=(2)/(1)
                       目                                                                           期                                    化
                     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一期工程)
承诺投资项目                                                                                       2020 年 12
                      否      295,273.50    295,273.50     51,205.75    309,433.01        104.8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95,273.50    295,273.50     51,205.75    309,433.01
超募资金投向         无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入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581,774,996.30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四川华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以本次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予以确认,并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出具了
  况
                     “川华信专(2017)534 号”《专项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闲置募集资金储存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606036135 账号内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西体北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028900178710606 账号内;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办
  金用途及去向
                     理了定期存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注:本次募投项目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已完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系银行存款利息
收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之阳              余   燕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万家友               王宇翔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